1 信息化的工作内容
利用计算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辅助实现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和施工成本目标,形成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进行合同、质量、安全、文明、合同结算等要素文档的管理。同时按发包人的要求,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新源公司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资源、合同、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系统。
2 信息化管理作用
帮助项目部进行科学决策、过程控制、过程评价、反馈纠偏等,并妥善协调与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关系。
3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
3.1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硬件、软件
(1)计算机网络
工程开工后成立项目部信息化管理部门,它将汇同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规划,并建立计项目部算机局域网络,达到管理岗位人手一台电脑,培训信息化管理人员,经调试完成后投入使用。项目部局域网通过INTERNET与工程局网络相联以便对整个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
(2)计算机硬件及软件
满足“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合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达到计算机最低配置要求:CPU为奔Ⅳ、内存256M、硬盘40G以上,并专机专用。网络规划与布线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完成。并兼顾工作站节点的网络平衡,实行最优化配置。网络拓扑图见图21.3-1。
3.2 管理人员的配置
配置2名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和能进行系统维护的计算机专业的专职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支持与维护本系统。项目部各部门至少有2名人员能够采集、录入各部门的管理信息。
4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措施
作为工程控制和协调的基础,信息管理是通过建立信息的编码系统,明确信息流程,制定信息采集制度,用高效的信息处理手段处理信息等多方面的工作来实现。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如下:
(1)按工程的控制目标将信息类型划分为:质量控制信息、安全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成本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和控制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等,并按招标文件单元划分及编号原则进行编码系统的设置。
(2)项目部组织内部,通过岗位职责、文档管理制度、常用报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实现职能分工明确化,日常业务标准化、报表文件规范化、数据资料完整化和代码化,并建立起厂队—→职能部门—→决策层的信息反馈系统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实施报告》及其它所要求的信息资料。
图21.4-1 信息反馈系统示意图
(3)设置项目部局域网,通过内部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月(周)进度计划协调会、成本分析会、质量安全会三个会议,定期对项目的资金、劳动力、技术、设备、材料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项目要素的动态管理,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4)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按合同规定定期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实施报告》。
图21.4-2 信息管理程序框图
5 信息收集、加工及传递
信息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用以及时反馈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及决策层进行决策的依据,是项目施工过程重要的真实记录,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前及时准确地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的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发包人和监理人。
5.1 信息收集
分类收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施工技术、施工安全、合同管理等过程资料,为项目施工的动态控制创造信息条件;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特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收集各施工作业队和辅助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表,进行质量考核,制定内部奖惩制度,积极进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分类收集各种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资源状况,合理、及时的配置资源,进行施工进度的控制;
分类收集采购信息、市场物价信息、相关政策信息,进行经济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规避经济风险,积极进行施工成本的控制。
5.2 信息加工
在提交的电子文件类型应采用Microsoft word文档,报表及各种形象图表类型采用Microsoft Excel工作表,图形文件类型采用AutoCAD Drawing,上述文件均采用2000版本以上的格式。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P3或Project编制。
5.2.1 实施进度报告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供月报和周报,并在每个月底以前按已批准的格式填报周、月进度报告,相应资料应及时录入发包人的“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该报告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1) 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施工周、月进度计划;
(2) 现场施工的实际工程量进展情况(其中重点反映到周进展情况);
(3) 现场施工的形象进度;
(4) 记载对施工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为减轻这种不利状况并重新达到预期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5) 所用设施的现场实施和运行状况;
(6) 承包人设备和工程设备的到货以及将来的到货计划;
(7) 承包人关键施工设备的状况,包括配置、数量、运行、维护、性能等;
(8) 合同期内钢筋、水泥、掺合料等主要材料用量情况;
(9) 施工现场投入的人员情况;
(10) 意外情况,如质量缺陷、人身事故及停工等记录;
(11) 记载承包人拟要求进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决定等事项;
(12) 工程区域内的水文气象记录;
(13) 按监理人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等。
5.2.2 施工质量报告
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合同项目各施工单元的施工质量情况。
(1) 日、周施工质量记录报告;
(2) 当前施工质量问题、缺陷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情况报告;
(3) 合同项目单元工程分解;
(4) 单元工程及重要工序的质量评定及验收;
(5) 材料检验情况与结果;
(6) 其它施工质量统计资料
5.2.3 施工安全报告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安全会议及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报告的内容应符合监理人的要求和发包人制订的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5.2.4 合同价格与单价分析表
承包人应将合同价格,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其它辅助资料(包括合同变更的单价分析资料)录入发包人的“基建信息管理系统”。
5.2.5 合同结算报表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将结算报表的信息录入“基建信息管理系统”。
5.3 信息传递
5.3.1 内部信息传递
通过数据管理中心将有用信息输入到局域网中,并建立分级权限制度和通知制度,通知有关人员自行获取信息,并执行指令。
5.3.2 外部信息传递
合同执行过程中各个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的资料、施工记录移交时,列出详细清单,清单上应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盖章,并送交监理人审查,通过后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移交发包人。
6 计算机信息安全
项目部采用授权用户及密码验证以保证合法用户的正常使用,通过对内部员工进行计算机安全教育,对数据管理和录入人员建立奖惩制度,使用防火墙(软、硬件)、 杀毒软件和及时对信息资料进行定期自动备份等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防止外部计算机等的入侵,从而确保计算机硬件、软件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确保网络原始数据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1)保密性:保证网上数据和存储器中数据不以非正当方式被披露;
(2)完整性:确保数据不受未经授权的改动,即信息从发出的信源无失真地完整地到达接收的信宿;
(3)可获性:保证信息和信息系统确实为合法用户所用,防止由于计算机病毒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系统的拒绝服务,或者为非法者所用;
(4)认证性:消息及其来源的真实性可以认证;
(5)可控性:对信息和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监控管理,防止非法利用信息和信息系统。
图21.6-1 完工资料收集、整理及移交程序框图
6.1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主要是通过拷贝、传送、运行程序等方式进行,网络,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加快了病毒的传播速度。病毒的防治包括检测、消除和恢复等环节。
(1)安装硬件、软件防火墙,检查过滤通过控制点的信息,收集记录通过控制点的有关事件,屏蔽内部的网络结构,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灵活性;
(2)安装正版网络防病毒软件,设置自动智能升级并定时进行杀毒;
(3)加强电子邮件的管理,不轻易打开和下载不明来历的电子邮件及其附件,对下载电子邮件及时进行病毒检测,减少感染的几率;
(4)使用新软件时,先用杀毒程序进行检查,减少感染机会;
(5)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硬盘或其中的文件夹不轻易设置完全访问;
(6)浏览网络时禁止访问陌生站点、可疑网页,不轻意下载不明站点的软件和程序,以免感染病毒;
(7)设立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员,由网络管理员兼职;
(8)禁止在工作计算机上玩游戏;
(9)用户在交换数据时进行病毒预测。
6.2 计算机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1)建立项目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其要点如下:
①身份验证出入;
②加强防火、防盗、防震等;
③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应急制度。
(2)建立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①由网络管理员专门负责启动、关闭计算机系统;
②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视;
③对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定期维护。
(3)建立系统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主机或终端操作岗位分离;不准在系统运行的机器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越权运行程序;不查阅无关参数;操作异常立即报告等;
(4)建立重要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管理制度:如系统软件的更新维护、应用软件的源程序与目标程序分离,系统自身的安全保护措施等;
(5)建立数据管理制度。重要数据输入、输出、备份的管理;
(6)建立密码口令管理制度:过滤安全性差的口令;做到口令专管专用、定期更改;
(7)建立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在方便工作的同时也是安全隐患的来源。尤其应建立安全的电子邮件收发制度,防止病毒等外来的安全威胁;
(8)建立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9)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灾害恢复计划,如备份数据取得,系统重建的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