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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利工程的招投标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利招标投标是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从招标到投标这其中包括许多的程序。 

【关键词】水利;招投标 
引言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水利部门全面实行了招投标制,使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迈进。 
一、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招标与投标是相互对应的概念,有招标人招标,才有投标人中标的机会。招标投标是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从招标到投标这其中包括许多的程序。 
1.确定工程项目,拟定招标方案,投标人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发出招标要约邀请的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招标方案是招标人为了规范、有序地实施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经济特性、管理特征等需求目标,根据招标项目实施的条件、目标、范围等方面制定的工作方案。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要求等方面的约束性文件,而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文件的编制、送达 
水利工程投标文件通常包括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由于水利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等自然条件的制约较大,因此在投标前,投标人应通读招标文件,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查勘,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注意收集和分析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针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技术要求,编制出优质的投标文件。 
3.组建评标小组,现场开标,评标小组评标 
评标小组成员的资质、组成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参加开标,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 
4.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订立合同 
招标人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无质疑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形成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出现的问题 
1.招标单位方面 
招标人是整个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对招标结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能依法办事,导致各种违规操作的发生。 
(1)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不合理 
一些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高,或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使得投标局限在少数几家“意中人”之间竞争,增大了串通投标的可能。 
(2)招标文件制定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故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废标陷阱,导致一些投标企业在非实质性条款上被判为废标。就刻意地去寻找投标文件的漏洞,哪怕一个小小的疏漏,只要与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并不重要的条款进行对照,认为不符就草率地判定为废标。 
(3)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在草拟招标文件时故意对一些条款含糊其辞,甚至一些招标人事先与意中投标人达成某种默契,中标后招标人设法补偿。若不是自己中意的单位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增加一些中标人无法接受的条款,有意为难中标人,反之则会在签订合同时给予优惠条件。 
2.招标代理机构方面 
目前招标工作获得的进步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其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有些招标代理,基于拓展代理业务市场的需要,完全按招标人意图办事,加上项目立项批复、资金筹措、工程竣工验收等均需要诸多行政 
单位领导的签字,这些行为方式极易引起腐败问题。同时,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未区分专业,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水利专业知识不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完成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 
3.投标单位方面 
(1)低于成本价投标 
很多业主非常注重投标报价,将其视为评标的主要尺度,于是就有一些投标单位抓住这个特点,为了拿到工程,低价抢标,而业主又没有考察投标单位能否在这个价格水平下完成工程,导致了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但是有些企业则是以偷工减料等不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这样就会致使工程质量降低,后果不堪设想。 
(2)挂靠投标和串标 
在同一项目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又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投标单位到多家公司活动,要求挂靠投标,而一些公司为收取管理费而同意其挂靠,并违法出让资质证明。一旦中标,就经常发生施工企业“大牌子、小队伍”等问题,致使工程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4.评委方面 
(1)评委组成违反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往往不是从专家库中抽取的,而是指定部分专家,或是无技术职称的领导干部和监督人员参加评委,领导干部既是招标负责人,又是评标委员,甚至评标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评委人数。 
(2)评标方法不科学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未能实现既定功能,招标投标定标的关键是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的素质和立场是否公正,直接 
影响着施工企业的中标,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和结果。如果存在着主观因素,评委评标时就无法坚持原则,导致评标 
的不公正。 
(3)评标标准不统一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没有统一的评标标准,每个工程的业主或代理机构都按自己的想法制定评标标准,人为因素太多,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的对策建议 
1.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招投标 
第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健全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招投标进入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法律依据,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进入有序,从无形变为有形。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 
第二,严格依法招投标,把好市场准入关。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水利工程的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水利部规定的原则、程序等依法进行招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布资质等级标准等手段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 
2.严格标底编制,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第一,标底编制依据必须符合要求。凡是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标底的编制,必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编制标底。 
第二,标底不能作为是否中标的直接依据。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保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 
第三,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招标文件中要规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因此,业主在招标前应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作好低价成本核算,防止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 
结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水利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并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水利建设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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