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水利治理
  3. 内容

浅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辖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良好效果,但是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笔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 存在问题 对策与建议 

  秦晋两省是全国采矿、挖煤、修路等开发建设项目快速发展的区域,也是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而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表现尤为突出,虽然两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以黄土高原沟壑区为中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笔者结合基层工作经验,通过几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践,针对辖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状展开调查分析,水土保持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 

  2000―2012 年辖区内部审批开发建设项目231个,方案涉及防治责任面积约26.5万hm2,方案编报率达到100 %。然而,在实际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落实水平并不理想,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核准、立项和建设的主要技术文件之一,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申报,轻落实”、仅仅为了拿到审批文件,水保方案成了项目继续建设的敲门砖,建设中仍然是注重主体工程建设,忽略水土保持工作,一般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或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都能按要求实施,但是方案新增的针对性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甚至根本未开展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后续设计工作。 

  1.1永久水保措施严重滞后,实施差异极大 

  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明显滞后,部分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入运行期,后续设计还没开展,直接影响永久水保措施的实施。永久水保措施防止工程建成后水土流失,部分永久水保措施皆有临时水保措施的作用,如弃碴场、截排水沟等措施。无论哪种开发建设项目都会有程度不等的弃土弃碴,但在督查中发现,很多弃土弃碴场没有做到先拦后弃。作为临时堆土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后期治理措施一般先进行土地整治后再进行植被恢复绿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往往存在落实滞后的问题,不少开发建设单位办公区、厂区和亮点工程周围艺术化,而有水土流失隐患的地方零治理度。 

  1.2临时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临时防护措施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防治方案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哪种建设项目类型,水土保持方案中都不能缺少临时防护措施。如项目建设场地的临时排水、沉沙、临时道路、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绿化、洒水降尘等措施,这些措施多属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一般都有明确的要求,在施工准备期和建设过程中进行实施,但是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措施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这些临时防护措施大多没有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建设单位仅在项目建设区边界砌筑围墙或彩钢板围挡,这虽可减少对围墙外侧造成影响,但围挡内部水土流失问题比较突出。临时排水等措施未实施,地块内强烈扰动造成地表侵蚀或淤埋,也增加了后期土地恢复的难度。在项目后期竣工验收时,这些现象被软、硬覆盖等表象掩盖,一般难以查验。 

  1.3表土剥离措施未落实 

  表土作为一种资源,甚为珍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明确规定要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资源,并作为强制条款必须执行。在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单位都会根据项目区原状地表情况综合考虑表土剥离、临时堆存防护和后期覆土绿化、土地整治利用设计,但是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许多建设单位为自身工程施工便利、赶进度等原因并没有实施表土的剥离工作,造成了所占用区域大量表土资源的浪费。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水土保持监测重视不够,没有认识监测的必要性。有些建设单位到项目中后期甚至到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办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时才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辖区开发建设项目一般建设周期(2~5)a,而实际监测时段往往不到1a,甚至有时不足一个完整的雨季。尤其是一些补报水保方案的项目,在监测工作开始时,水土流失强度较大的土建施工阶段已进行大半甚至已经结束,致使监测数据缺乏整体性,监测工作也不能全面的、动态地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水土流失情况,监测滞后获得的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做不到客观准确评价水土流失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更起不到时效指导。 

  (2)有的项目业主单位虽然在项目开工前就委托水土保持监测,但监测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如:业主单位不配合修建监测设施、设置径流小区、监测点等,致使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获得难度增加,准确率降低、资料存在缺陷;监测频率低,没有按方案要求和监测实施报告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写不规范,监测范围与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一致。这样做的后果,无论是对反映项目真实水土流失状况、检验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技术合理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还是竣工验收,都是不利的,也达不到水土保持监测的初衷。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较少,监测实施方案不能行之有效适用于项目实际情况,监测技术亦不成熟,一直沿用传统技术,高新技术引入及应用不足,在监测过程中除GPS技术已经开始普遍尝试外,RS、GIS等先进技术应用仍然较少。 

  (4)有的监测单位为了承揽项目,收取费用低,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开支,导致监测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多数监测项目没有达到《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文件的要求;三是监测资源不能满足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需要,监测单位虽取得了监测资质,但由于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监理、监测工作很难开展。辖区项目中标单位集中,导致个别单位项目多,而项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所以很难满足项目同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要求。   3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必须进行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既能协助建设单位管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又可以为水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部分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从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建设单位普遍缺乏足够的重视。 

  (1)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根本未实施,也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理。 

  (2)部分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但是,普遍做法是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而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大多是没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人员的,无法达到水土保持监理的要求。从主体工程安全等角度考虑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均能完成,方案新增的针对性措施很少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督促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这些措施都需要水土保持监理参与才能很好完成,而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很多水土保持措施未实施,尤其是临时措施,监督执法部门如果不经常去现场检查,在验收阶段也无法考究是否实施及实施效果。 

  (3)已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业主单位认为主体工程建设才是第一位的,相对比较重视主体工程的监理,常常忽略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理,也未授予水土保持监理人审核的职权,对于存在水土流失现象需要布设措施和整改方案一般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 

  4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在辖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搞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入手。宣传教育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基础工作和重中之重,更是监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手段。在辖区多召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法颁布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设置展板、分发传单、设场讲解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水土保持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同时,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使建设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是他们的一项法定义务,认识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建设本身是有利的。在项目立项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会中反复宣传和强调,让业主单位能够从心里接受和认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且在工作中得到体现。另外,加强监督执法是水土保持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运用法律规范、行政干预和政策指导手段,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得到全面开展和落实。对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要结合实际、面向生产,深入研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和方法,尽可能将新技术引入和应用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中。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浅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http://m.civilcn.com/shuili/lunwen/zhili/1525680271359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