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5.4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XX市区段河道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防洪工程措施结合综合整治,利用跌水衔接调整河道纵坡,在河道两岸部分地段新建防洪堤,提高河道过水能力。 5.4.1河道断面设计 由于在桩号2+600以下河道两岸基本已成型,已经经当地水利部门进行过整治,两岸均为挡土墙护砌,矩形断面,本次综合治理不再对其护岸形式进行设计,仅对河道进行疏挖;2+600~5+700依照现状地形和两岸条件合理布设,并结合河道综合治理要求,多方案比较,采用主槽扩挖方案,并在河槽内通过橡胶坝及溢流堰蓄水,实现生态、环境、防洪等综合整治。 5.4.1.1 河道纵断面设计 河道纵断面设计以河道天然坡降为依据、以已建河道交叉的重要建筑物控制高程为控制因素、以尽量减少挖方量为原则,以河道上下游合理连接为目的。河道纵断面设计参数见表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