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设计单位快速、准确编制项目概预算并作重复修改和多方案比较等; 2.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单位快速、准确地编制招标标底、项目造价控制与审核等; 3.施工单位快速、准确、轻松地编制和修改投标报价及投标书,以及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 4.其他与水利水电造价相关的工作。 二.使用单位 1.水行政各级主管部门; 2.水利水电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3.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等。 三.编制依据及定额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水利部办建管 [2003] 120号) 4.《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 5.《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6.《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省水利厅川水电水建字(1997)第5号)-川渝版本 7.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7定额 长沙市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