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1.1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见附表一)。 4.1.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园林绿化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根据专业类别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4.1.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 4.1.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等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