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基面处理 1.1.1基面达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规定。 1.1.2对原有建筑进行涂料涂刷时,对外饰面进行粘结强度测试,粘结强度≥1.0Mpa。 基面如果出现空鼓、脱层等现象,应将原有外墙饰面层清除,露出基层墙体重新抹灰,若被油污或浮灰污染需清除,满涂界面剂。3 1.1.3基层含水率<10%,PH值<9.5。 2.2施工条件 2.2.1外墙涂料施工应在基层墙体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2.2外墙涂料施工前,外墙门窗框必须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2.2.3施工现场应做到通电、通水并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 2.2.4环境温度和基层墙体表面温度均不低于0℃;风力不大于5级。最适宜施工温度为15℃-35℃。 2.2.5夏季高温时,不宜在强光直射下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2.2.6外墙涂料施工宜采用人工脚手架,墙体不应预留孔洞及其它有碍于施工的杂物。 3.1施工方法 3.1.1对基面进行全面检查,如抹刀痕迹,粗糙的拐角和边沿,露网等现象,进行修补;墙面不平,应刮补找平腻子。 3.1.2待腻子干透后方可施工。 3.1.3施工方法:滚涂、刷涂、喷涂均可。 3.1.4施工时所使用工具要保持清洁干燥,施工完毕要及时清洗干净,浸入水中,以待第二天再用。 3.1.5涂料使用前,用电动手提搅拌器适度搅拌至稳定均匀状态,不能过度搅拌。 3.1.6利用墙面拐角、变形缝、分格缝、水落管背后或独立装饰线进行分区,一个分区内的墙面或一个独立墙体一次施涂完毕。 3.1.7同一墙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均匀,颜色一致。 3.1.8主料施工前将基面全部涂刷一道KL-Td-1无色底涂。用量为0.1-0.15Kg/m2。 3.1.9主料需二遍成活:涂刷第一遍主料时需加5%-10%的水稀释,涂刷第二遍主料时不用稀释。两遍主料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如有露底,须在2小时内修补。用量:0.3-0.4kg/m2。 3.1.10KL-Tws-6主料施工完成后,放置24小时后,喷涂一道KL-Tm-1罩面漆。用量为0.1-0.15Kg/m2。 3.1.11水为生活饮用水。 3.1.12根据墙面湿度、空气温度、主料稠稀度以及风速加水量可适度调整。 3.1.13应使用相同涂刷工具,涂抹的纹路要左右前后相同,颜色一致,施工涂层墙面应有防雨,防污染措施。 3.1.14一种颜色涂料用一套涂刷工具,界面变动要横平竖直,不要将两种主料穿插在一起。 3.1.15雨后施工要检查基层含水率,含水率应小于10%,检验方法将一块正方形的塑料布用胶带沿塑料布四周粘贴在墙面上,阳光照射1小时左右,观察塑料布上是否有水珠出现,若无水珠出现,可以施工,否则不能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