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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区规划的分析

【摘 要】 居住小区是城市的基本构成。小区建设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居住环境的优劣,而小区规划又是小区建设的先行,是影响小区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的优劣,首先取决于规划方案的好坏。 

【关键词】 城市小区 规划 发展 
  一.中国城市居住小区的发展 
  中国城市居住空间的组织模式的原型来自邻里单位模式,不论是1950年代完整模仿邻里单位以及苏联的居住街坊模式,还是1960年代基于邻里单位模式发展起来的居住小区规划理论, 19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试点小区的推行和成熟,居住空间逐步形成“小区-组团-院落”的组织结构以及通过对结构的改良形成的“小区-院落”的二级组织结构,居住空间的组织模式本身并没有脱离邻里单位模式的基本原则和组织方式,即以一个小学的服务人口限定居住空间的人口规模,以公共设施服务半径限定居住空间的用地规模,小区内只容纳单一的居住功能;小区内呈等级化的组织结构等等。居住小区模式正借目前大规模住宅建设的东风在中国城市中被普遍使用着。 
  二.对居住小区模式的反思 
  对以邻里单位为原型的居住小区模式的置疑 不论是邻里单位模式,还是以之为原型的居住小区模式,都是建立于功能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基础上,是功能至上理念下的产物。作为功能主义等级化城市组织结构的基础,邻里单位过分注重功能,注重公共交通与居住的分离,注重空间组织的秩序和空间结构的明晰与条理性,试图以良好的形体环境重塑人的社会生活。应该看到,在从邻里单位理念上发展起来的小区模式中,屈从于汽车交通的需要,以公共设施服务及其半径限定居住人口规模的方法把居住空间的主体——人置于从属的地位,忽视空间规模及范围与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之间的关系,人不得不屈从于物质环境。小区模式等级化的组织结构,把居住空间机械地分解为住宅、道路、服务设施、绿地等一系列子系统,道路宽度、绿地大小、服务设施规模,根据等级层层分解、逐级缩小,从而将各个子系统分解成的等级化的树形结构(与克。亚历山大在《城市并非树形》中描述的结构类似),这种树形结构排除了居住、交通、休闲、服务等空间的综合交叉,无法与居民生活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所具有的网络化结构相符合,泯灭了物质形态与社会网络、人文关系间的对应。小区模式所采用的先验结构,不论是“小区-组团-院的组织结构”还是“小区-院落”的二级结构,它们既定的结构和自上而下的规划方法使居住小区在形体环境和规模彼此相似的同时,失去了不同居住小区与各种类型居住人群之间应有的差异。从本质上讲,以邻里单位为原型的小区模式忽视了人对居住空间的主体性,单纯注重物质形体美学及其物质形体的功能结构。因此当物质环境得以完善、再进而追求居住空间更多的精神层次内涵的时候,小区模式就明显地表现出先天不足,难怪在现有居住小区中,人们享受物质环境日益完善的同时,感慨精神生活的贫瘠,居民对所居住的空间缺乏认同,居民间缺乏交往,人际关系冷漠。 
  邻里单位模式及以之为原型的小区模式,都是在住宅匮乏、需要大量建设的背景下形成并成熟的,以最短的时间、最简化的形式、最易掌握的操作方法塑造最优化的形式,是这一背景下的必然结果。小区模式简化了居住空间的组织要素,抽取了组织结构中最有效的表象成分,而忽略或舍弃了与人的居住生活对应的含混复杂的内在机理,在大量住宅建设时这一作法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但当社会从满足量的需求发展转变为提高质的水平时,这种简化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就鲜明地显现出来,因此19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不断反思功能主义城市规划理论以及在这一理论背景下产生的诸多理念,并进而倡导以社区理论取代邻里单位模式作为居住空间塑造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大城市居住空间组织方式需要质的飞跃时,借鉴社区理论从根本上改变居住空间规划的小区模式,使之从物质决定论向以人为本回归,其必要性和迫切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三.小区规划设计所注意问题 
  3.1小区规划应注重人文环境居住小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所以其规划也应该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历史人文环境及居民的生活模式,使整个小区有机地融入到所在城市的大环境中。例如襄樊昭明台小区规划就力求在这一点上有所突破,在对旧城区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注意保护古城风貌,保留原有的城墙、街巷、树木及传统的建筑形式,增加了碑、坊、亭、廊和住宅里弄,并依据历史原貌修建了昭明台等具有标志性的传统古典建筑,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襄阳古城的历史文脉,使得建成后的小区既体现出一种文化传统的沉积,又具备了现代化的生活环境,满足了人们对小区人文氛围和社区功能的要求。 
  3.2小区规划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是影响小区居住条件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地物的特点,在尽可能不破坏建设基地原有的河流、山坡、树木、绿地等地理条件的同时,加以利用,创造出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一致、相互依存,富有当地特色的居住环境来。 
  3.3小区规划应注重功能分区的组合居住小区的空间按其功能要求一般划分为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用空间和私用空间四级。公共空间即居住小区的公共干道和集中的绿地或游园,供居民共同使用。在公共空间的规划上应与文化建筑、水面、曲桥、草坪、树木、雕塑小品或城市公园、河流水系等结合在一起考虑,营造出一种舒适、幽雅的空间氛围。半公共空间,是指其公共性具有一定的限度的空间,作为居住组团内的半公共空间是供居民共同使用的,它是居民增加相互接触、熟悉、交流的地方,是邻里交往、游乐、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防灾避难的疏散的有效空间,以及通过较完整的绿地和开阔的视野作为居民接近自然的场所。在这部分的空间规划上应注重根据各居住组团的不同组合方式来考虑,并保证其交通畅通、功能齐全。半私用空间是住宅楼幢之间的院落空间,是居民就近休息、活动和健身的场地,在设计上应注重其设施的多样化和完备性,把它规划成小区中最具有吸引力的居民活动空间。私用空间即住宅底层庭院、楼层阳台与室外露台。底层庭院的设置使居民可以自由种植,增加组团内的景观,又使居民有安全感。楼层上阳台可以眺望、休息、种植花卉,营造垂直绿化的景色。 
  3.4小区规划应注重安全防卫的设置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安全与否,是小区居民极其关心的问题,要创建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不仅要有科学的小区管理制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小区规划的安全性,这其中涉及到居民的生理、心理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因素。在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居民的有效防范行为,通过控制小区和组团入口、明确划分空间领域等措施来提高小区的安全防卫能力。一是在小区和组团的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使住宅小区具有较强的领域性和归属性。二是注重院落空间的强化,使居民之间既有充分了解和相互熟悉的机会,又可以使住户视线能够触及到住宅入口,便于对陌生人进行观察、监视。三是注重小区交通网络的合理组织。在小区主干道的规划设计上要做到“顺而不穿,通而不畅”,减少交通环境的混乱交杂,提高安全系数,在小区级道路的规划上尽量作曲形设计,限制车辆穿行的速度,达到安全与降低噪音的目的。同时,规划时应尽量减少组团的出入口,一般设置两个即可,以便有效控制外来行人任意穿行,从而起到安全防卫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富英俊。浅谈园林植物配置。园林。2001 
  [2] 袁栋。浅谈居住区绿化设计。城乡建设。1999 
  [3] 吴林春, 丁金华。对居住区环境建设中绿化设计的思考。建筑知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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