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架的做法
主要用于北方官式建筑中。为保证雨雪的排泄,规定各种大小建筑的檐步架都是五举(即步架举高和步架长度之比等于5:10),飞椽为三五举,其余各步架之间的举高,取决于房屋的大小和檩数的多少。
城楼或亭子的脊步架,其坡度需酌情增陡,可达九五举乃至十举以上。
清式建筑屋顶举架
提栈的做法
主要用于南方民间建筑。提栈的方法与举架基本相同,也是从檐檩推算至脊檩,只是用词和坡度换算系数不同。檐部提栈的起算系数一般等于界深的1/10,然后考虑房屋的檩数,依次递增每进一界的提栈系数。提栈系数可以自三算半(即0.35)、四算、四算半、五算以至九算、十算(称对算)。提栈高度等于界深乘以各柱的提栈系数。如民房深六界,界深4尺时,第一界用四算,第二界用四算半,第三界用五算。界数多时,先确定其起算系数和脊桁提栈,据此绘出建筑的侧样,酌情确定各柱的提栈系数,进而选定优美的屋面曲线
举架
中国传统建筑确定屋顶曲面曲度的方法。这种建筑在梁架层叠加高时,用举架方法使屋顶的坡度越往上越陡,从而呈凹曲面,以利于屋面排水和檐下采光,这样形成中国古代建筑独有的风貌。这种方法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为举架,在宋《营造法式》中名为举折,在记述江南建筑做法的《营造法源》中谓之提栈。举架、举折、提栈的作用和目的相同,只是由于时代或地区的不同,具体做法略有差异。
额
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中用在柱列上的联系构件,承托斗拱和横向的梁架,用以增强柱网的稳定。
佛光寺文殊殿纵架
额在汉至唐时期称楣。隋以前的楣多压在柱顶上,承托斗拱和梁。隋唐时,楣开始用在柱头之间,插入柱身,并分上下2层,称为重楣。宋《营造法式》称上层楣为阑额,下层楣为由额,阑额以上又平放一厚木板,称普拍枋;而称隋以前压在柱头上的旧做法为檐额。阑额、檐额用于内柱上的称屋内额。清式称阑额、由额、普拍枋为大额枋、小额枋和平板枋,有时在大额枋或小额枋下加垫托的雀替,以加强柱和枋之间的联系(见大木作)。
《营造法式》规定檐额两端要伸出柱头外,下面用形如长拱的绰幕枋承托。这种做法在相传为五代时卫贤绘的《闸口盘车图》中可以见到。实物有河南济源济渎庙龙亭和陕西韩城的一些元代建筑。
屋内额用在内柱柱列间,当宋式厅堂型建筑各间梁架用柱数不同时,为求内额连成一列,无柱处内额架在梁架的驼峰或蜀柱之间。厅堂型建筑屋内额往往与柱头枋、襻间和檩用斗拱连成一体,起增强构架纵向稳定的作用。这种做法可以从宋初建的福州华林寺大殿和宁波保国寺大殿中看到,是古代用纵架的残痕。明清时襻间改称枋,并在它与檩间空隙处加竖板,称垫板。檩、垫板、枋联用是明清官式建筑通常做法。
《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所载的额的主要功能是保持构架稳定,但从现存大量宋至清代的实物看,其作用远不止此。
现存用檐额的建筑,檐额除长1间者外,还有长到2、3间的,多用整圆木制成,压在柱顶上,断面远大于《营造法式》的规定。它的梁架、斗拱先压在檐额上,再传至檐柱。一般檐柱即在梁下,但也有梁架位置不动而把明间2柱向左右移远,以加大明间宽度的,这时檐额承梁处下面无柱,成为纵向的梁,斗拱排列与柱位也往往不相应。北京故宫养心殿就是用檐额的建筑,明间柱外移的实例则有天水市明代所建玉泉观前殿。
屋内额除一般做联系构件外,也有用长2间或3间的圆木的。它架在内柱上,下面省去一至两根内柱,由它来承托被省去的柱上的梁架。1137年所建山西五台县佛光寺文殊殿面阔7间,殿内用6道厅堂型"八架椽屋前后乳伏用四柱"的梁架,原应有12根内柱,但在殿内用了3根长3间的内额和两根长两间的内额,省去8根内柱。1309年所建山西洪洞广胜寺下寺大殿内用了4根长3间的内额,省去6根内柱。这种做法,减少了内柱数量,加大内柱柱距,可以满足室内布置上的特殊要求。
有些长2、3间的内额,往往在其下再加一道额,类似阑额之下的由额。在内额、由额之间,用蜀柱和斜撑联系,形成近似平行弦桁架的组合内额,承担横向梁架。这种组合内额,在近年研究著作中,有时称为"纵架"。实物可在佛光寺文殊殿、崇福寺弥陀殿中看到。
精巧大木作
宋式殿堂地盘分槽图──明伏梁架仰视图
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大木作。
历史渊源 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宋代房屋的附属物平暗、藻井、勾阑、博缝、垂鱼等的制作,归小木作,明清时则归大木作。宋代大木作以外另有锯作,明清也归大木作。木构架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大木作为主,则始终不变。
设计制度 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见材份)。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明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斗口制(见斗口),仍可看出材份制的痕迹,但在力学上已不如材份制严谨,各种构件的标准规范也无一致的准则。实质上是旧的设计制度已被废弃,而新的设计制度还不完善。
宋式厅堂构架示意
结构形式 从远古到汉代的木结构的形式迄今未能完全了解,仍在探索中。从半坡遗址到商代盘龙城遗址、西周周原建筑遗址、汉代礼制建筑、石阙等,虽已有复原研究,但还都未能得出系统的结论,只能看出一些脉络:①殷商的墓室均用井干式结构,后代虽不普遍使用,但在木结构发展史中却有重要作用。②自商代至战国宫殿遗址中已发掘的平面柱网布置,均纵向成行列而横向常不成行列。据此可推断屋架构造,系以纵架为主,直至汉代仍有应用,故纵架应是早期普遍使用的构造形式。后来,辽金时期偶然也有使用纵架承托横架的构造,那是经过改进提高的纵架。③自西周开始已用栌斗作为结合柱、梁的构件,以后逐步发展成栌斗上用拱、昂等组合成铺作(见斗拱)的复杂构造形式。
现在知道最早的关于具体的结构形式的记录,是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厅堂结构、簇角梁结构三种。根据现存实例,可以推断这三种结构至少在唐初即已普遍应用。它们的特点如下所述。
殿堂结构:全部结构按水平方向分为柱额、铺作、屋顶三个整体构造层,自下至上逐层安装,叠垒而成。如造楼房,只须增加柱额和铺作层(平坐)即可。应用这种结构的房屋,平面均为长方形。有四种地盘分槽形式,即金箱斗底槽、双槽、单槽和分心斗底槽。
厅堂结构:用横向的垂直屋架。每个屋架由若干长短不等的柱梁组合而成,只在外檐柱上使用铺作。每两个屋架间用椽、襻间等连接成间。每座房屋的间数不受限制,屋架只要椽数、相应步架的椽平长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数量、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规定平面形式。厅堂结构施工较殿堂结构简便,但不宜建造多层房屋。用厅堂结构建造小规模房屋,不用铺作,称为"柱梁作",应用普遍。现存实例中,还有一种综合殿堂和厅堂结构的形式,如奉国寺大殿,用纵、横、竖三个方向的柱、梁、铺作等构件,互相交错,组成一个整体,施工繁难,辽金以后未见再用。
簇角梁结构:用于正圆或正多边形平面的建筑,每个柱头上的角梁与中心的枨杆(雷公柱)相交,组成圆或方锥形屋顶。
宋式簇角梁构架示意
在明清官式建筑中,殿堂结构仅存表面形式,实际均为厅堂结构,称"大木大式"。普遍应用的"柱梁作",称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则称为"攒尖",多用于小型亭榭。
此外,在长江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习惯用穿斗式构架。它与厅堂结构同属横向垂直的屋架,但厅堂结构由逐层抬高而减短的梁承受檩和屋顶的重量,故称抬梁式构架。穿斗架用柱直接承檩,不用梁,柱间穿枋仅是连系构件。
构件种类 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其中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其余8类如下:
① 柱。直立承受上部重量的构件。按外形分为直柱、梭柱,截面多为圆形。按所在位置有不同名称:在房屋最外圈的柱子为外檐柱,外檐柱以内的称屋内柱(金柱),转角处的称角柱等。柱有侧脚,即向中心倾斜;有生起,即自中间柱向角柱逐渐加高。
② 额枋。包括阑额(大额枋)、由额(小额枋或由额垫板)、普拍枋(平板枋)、屋内额、地伏、绰幕(后演化为雀替)等,是连接柱头或柱脚的水平构件。
③ 梁。是承受屋顶重量的主要水平构件;上一梁较下一梁短,层层相叠,构成屋架。最下一梁置于柱头上或与铺作组合。梁按长短命名:长一椽的(一步架)称搭牵(单步梁),长两椽的称乳伏(双步梁),长四椽的称四椽伏(五架梁),乃至长八椽的称八椽伏(九架梁)。最上一梁称平梁(三架梁),梁上立蜀柱(脊瓜柱)承脊椽(脊桁)。显露的或在平暗(天花)以下的梁,称为明伏。明伏按外形分为直梁、月梁。直梁四面平直;月梁经过艺术加工,形弯如弓。隐蔽在平暗以上的梁,表面不必加工,称为草伏。四阿(庑殿)屋顶和厦两头(歇山)屋顶两侧面所用垂直于主梁的梁称丁伏(顺梁或扒梁)。在最下一梁之下安于两柱之间与梁平行的枋,称顺伏串(跨空随梁枋)。明清时又有紧贴梁下的枋,称随梁枋。
④ 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是各架梁之间的构件。早期建筑,梁上安矮柱、驼峰或敦添,上安斗、襻间,承托上一梁首,又在梁首斜安托脚,斜托上架椽(檩)。平梁上安蜀柱、叉手。蜀柱头也安斗,用襻间,承脊椽,柱脚用合沓(角背)。叉手原是立在平梁上,顶部相抵成人字形的一对斜撑,承托脊椽,通用于汉至唐。晚唐五代起改用蜀柱承椽,叉手成为托在两侧加强稳定的构件,作用近于托脚。明清官式建筑梁上均用短柱,按所在位置称上金瓜柱、下金瓜柱、脊瓜柱等。柱下各用角背,并不用托脚、叉手。当庑殿推山加长脊椽时,在椽头下另加一道平梁,称太平梁,梁上立一柱称雷公柱。
⑤ 替木。与椽、枋平行,用于两构件对接的接口之下,以增加连接的强度,并产生缩短跨距的作用。替木在唐宋是必用的,明清官式建筑已不用。
⑥ 椽和襻间。椽是承载椽子并连接横向梁架的纵向构件。截面圆形的称椽(檩或桁),矩形的称承椽枋。它的长度即是各间的间广(另加出榫),如遇出际(山面挑出),另增挑出长度。至房角则于椽背上另加三角形生头木,使屋面纵向微呈曲线,与柱子生起相对应。襻间用于椽下,是联系各梁架的重要构件,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有单材、两材、实拍等组合形式。明清时期檩下只用垫板、枋,合称一檩三件,废除替木、襻间。又蜀柱柱头或内柱柱身间,用枋与椽平行,称顺脊串。明清只用于金柱间,名为中槛。
⑦ 阳马(角梁)。用于四阿(庑殿)屋顶、厦两头(歇山)屋顶转角45°线上,安在各架椽正侧两面交点上。最下用大角梁(老角梁)、子角梁承受翼角椽尾。子角梁上,逐架用隐角梁(由戗)接续。用于四阿(庑殿)的,至脊椽止;用于厦两头(歇山)的,至中平暗止。
⑧ 椽,飞子(飞檐椽)。椽子截面圆形,首尾钉在上下两椽上。每一条水平长度即椽的间距,称为一椽或一架、一步架,如用飞檐,即在檐椽上钉截面矩形的飞子。
宋式大木构架榫卯图
以上各类构件中,柱、椽、椽多为圆形截面,余为矩形截面。宋以后各代对构件截面,按结构形式(殿堂、厅堂、余屋,或大木大式、大木小式)都详尽地规定出高、厚尺度。其高厚比早期多为3:2,间有2:1的,至明清则多为10:8。
屋顶形式 屋顶又称屋盖,是中国古代建筑外形的最显著的标志。各种各样的屋顶名称,往往也就是单体建筑的名称,如庑殿、卷棚等。屋顶有两类:一类是平的或近乎平的,另一类则作成铺瓦的斜面。前一类有两种形式:筑成稍有倾斜的平面,称为平顶;筑成中部略高的弧面,能向两面排水,称为囤顶。
后一类斜坡屋顶,其倾斜度一般为50~66%,坡面呈略向下弯的弧线,决定坡度及弧线的法则即是举折或举架。斜坡屋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① 一面坡屋顶:全屋面向一侧倾斜排水。
② 两面坡屋顶:用人字形的抬梁或穿斗架做屋顶构架,顶上垒屋脊,前后出檐排水。
硬山顶,左右两端均封砌于山墙内的两坡顶。
悬山顶,左右两端延伸出山墙外成两面坡。
卷棚顶,屋架四架梁上立两个瓜柱,并列两个脊檩,上加弧形罗锅椽,两坡相接处呈圆弧形;不用正脊,两山可以做成硬山顶、悬山顶或歇山顶。
③ 四面坡屋顶:
庑殿顶,两山用丁伏(顺扒梁)做成斜坡屋顶,与前后屋面45°相交,上加角梁、隐角梁,直抵正脊,屋面四向排水。前后两坡相接处,在脊椽上垒正脊,左右两坡与前后两坡相接处,在角梁上顺斜坡垒垂脊。这种屋顶因共有五条脊,又称为"五脊顶"。
歇山顶,在两山用丁伏(顺扒梁)承山面承椽枋(采步金),屋顶下部形成一至二椽深的四面斜坡屋顶。屋顶上半为前后两坡,两坡相接处垒正脊,两坡左右各垒垂脊。下半四角垒脊(戗脊),以其有九条脊,又称为九脊顶。
录顶,屋架平梁以上不用蜀柱和脊椽,屋顶上部做成平顶,下部做成四面坡四向排水。平顶四周与其下坡顶相接处垒屋脊。
庑殿顶、歇山顶、录顶四角均可做成翼角。
④ 攒尖顶:宋式用簇角梁,清式多用抹角梁,构成平面正圆或正多边形的屋顶构架,屋顶呈圆锥、方锥或多角锥体,顶上安宝顶或宝珠,多用于亭榭。屋角也可做成翼角。
榫卯构造 大木构造以用榫卯结合为原则,只有屋面椽子、连檐、望板、角梁等使用铁钉。榫卯结合方式有六种。
① 柱头、柱脚出榫。下入础卯,上入栌斗底卯。若叉柱造,柱脚开十字口。
② 横向构件如额、伏、串之类,与竖向构件如柱之类结合,均在竖向构件上开卯口,横向构件出榫,或更加箫眼穿串(即用木销钉)。
③ 构件对接,均一头出榫,一头开卯口。其榫卯有螳螂头口(银锭榫)、勾头搭掌(巴掌榫)等。
④ 纵、横向构件直角平接。凡与房屋正面平行的构件上开口,与侧面平行的构件下开口,十字咬合。转角有45°构件三向平接时,与正面平行的构件上开口,与侧面平行的构件上下均开口,斜向45°构件下开口,三件依次咬合。
⑤ 两构件上下叠合(如两条足材枋,替木与□),上下两构件于相对位置开箫眼,受暗箫。
⑥ 铺作上用斗。斗底、拱头上开箫眼,受暗箫。斗上横开口或十字开口,受拱昂。斗口内或更留隔口包耳。
施工程序 大木施工自唐宋至明清大体相同,约可分为五个程序:
① 画杖杆。自间广、椽长、柱高,以至每一构件的长短、高厚、榫卯位置、大小,均逐一按设计用足尺画在方木杆上,同时还应画出与本构件相结合的其他构件的中线。杖杆实际上是为本工程特制的各种专用尺。每个工匠在分配到具体工作时,就给他杖杆,以便开始造作。画杖杆的工匠,是全工程的主持者,他熟知全部设计及其细节,由唐至宋都称为"都料匠"。
② 造作构件。工匠据杖杆造作构件及其上的榫卯。凡圆形截面的构件与矩形截面构件相结合的榫卯(如柱与额),均应随时为每个榫卯制出抽版或样版,某些一定的形象,如驼峰、蝉肚绰幕(雀替),则可预先制作样版,使形象一致。
抽版是出榫实样尺寸。此类榫卯,一般是在圆构件上先开好卯口,然后将此卯口的具体尺寸及其与圆柱的位置关系等,移画到抽版上,即以此制作出榫规范,务使榫卯结合严密。因此,每有一个卯口即须制作一块抽版。榫卯做完,试装无误后,在构件上标明它所在位置的编号。构件制成后,必须经过仔细核对,并将所有中线重新清晰地画在构件上。
③ 展拽(试安装)。一般在铺作构件全部制成后,在地面上试作一次总体安装。
④ 卓立、安勘(安装)。大木安装须先搭架,并准备吊装设施,再将柱子按位竖立,叫做"卓立"。然后再起吊额伏等大构件,随即依次安装。各项构件制成后已经过核对、榫卯试装、铺作试装,每一构件均已标明位置编号,与有关构件的关系均已画有明确的中线。因此总安装要点仅在于保证各项垂直线和水平线的准确性。
⑤ 钉椽、结裹。依次钉铺椽子、板栈(望板),是大木作最后一道工序。
用工用料 自宋迄清,大木作造作各种构件用工都规定有详细的定额。用工总数,在宋代以造作工为基数,分别按下述规定计算:补间铺作(包括安勘、绞割、展拽)按造作工加40%,转角铺作四、五铺加80%,六铺以上加倍。柱、梁等(包括安勘、绞割、卓立、搭架)按造作工加60%。钉椽结裹用小工数,按造作工数。清代规定总工数按造作工加10%,又按总工数加小工20%。
自宋迄清,大木作用料均以松木为主。宋代木料共有六种规格。圆料两种:"朴柱"长30尺,径3.5~2.5尺;"松柱"长28~23尺,径2~1.5尺。方料四种:"大料模方"长80~60尺,广3.5~2.5尺,厚2.5~2尺;"广厚方"长60~50尺,广3~2尺,厚2~1.8尺;"长方"长40~30尺,广2~1.5尺,厚1.5~1.2尺;"松方"长28~23尺,广2~1.4尺,厚1.2~0.9尺。又将各种较小原木,加工解割成长25~12尺,广1.3~0.5尺,厚0.9~0.4尺等八种规格的方料,以备选用。所以宋代在大木作之外另有锯作。
清代木料缺乏,方木只有一种,称"墩木",长1丈左右,高厚1尺左右。使用时须计算其价格,如价格超过用圆料解割,仍须用圆料解割。因此大木用料几乎全按构件尺寸,折算成一定直径的圆料,据以发料,在造作时随时锯解,故清代锯作包括在大木作之内。
宋代锯作实际是规定用料原则,主要是:"务在就材充用,勿令将可以充长大用者,截割成细小名件";"斜尖名件,应颠倒交斜解割","两就长用";锯下的余料应尽量利用,或锯成板料。锯作用工,以面积计每一工:周、檀、枥木50尺(平方尺),榆、槐木55尺,白松木70尺,苒柏木75尺,馀、黄松、水松、黄心木80尺,杉桐木100尺。如料长2丈以上,用工加10%。
清代抬梁式构架
根据清工部《工程做法》作如下介绍:
清七檩硬山大木小式构架
①形制。清官式建筑构架有大式、小式之分。大式建筑等级较高,多用斗拱。有的檐柱、内柱同高,上加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斗拱层,上承梁架,近似宋式殿堂构架,多数则近似宋式厅堂构架。大式也有不用斗拱的,用材较为粗壮。小式建筑规模小,不用斗拱,用料也较节省。但无论大式或小式建筑均无明伏、草伏的区别。
②柱。抬梁式构架中的柱子按位置定名。位于前、后檐最外一列柱子称为檐柱,位于山墙正中的柱子称为山柱,在建筑的纵中线上的内柱称为中柱,除中柱以外的内柱,均称金柱。从故宫现存建筑看,明代建筑柱子尚保留了侧脚、生起的作法,清代则很不明显。
③梁。每榀梁架中主要的梁,按本身所承托的檩数定称谓,例如上承九檩者称为九架梁,依次有八架梁、七架梁,直至三架梁。梁的长度以步架(即檩间水平距离)来计,九架梁者长八步架,七架梁者长六步架,六架梁者长五步架等。此外,还有几种次要的短梁,如檐柱与金柱间的梁,长仅一步架,在大式建筑中称桃尖梁,在小式建筑中称抱头梁。如果廊宽两步架,桃尖梁加长一倍,称双步梁;这时往往上面还有一道一步架长的短梁,称单步梁。各种类型的梁,截面高宽比,多近于6:5,或5:4,截面近于方形。
④斗拱。元代以后,梁、柱节点上的斗拱逐渐变小,与唐宋建筑中的斗拱相比,结构作用减弱,装饰性加强。到清代斗拱几乎蜕化为装饰性构件。
⑤其他。梁架中的叉手、托脚被取消,纵向的联系构件减少,襻间、串等被统一成檩、垫、枋三位一体的标准作法,称"一檩三件"。
抬梁式构架所形成的结构体系,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为现代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材料。
抬梁式构架
明清大木大式构架分解
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这种构架的特点是在柱顶或柱网上的水平铺作层上,沿房屋进深方向架数层叠架的梁,梁逐层缩短,层间垫短柱或木块,最上层梁中间立小柱或三角撑,形成三角形屋架。相邻屋架间,在各层梁的两端和最上层梁中间小柱上架檩,檩间架椽,构成双坡顶房屋的空间骨架。房屋的屋面重量通过椽、檩、梁、柱传到基础(有铺作时,通过它传到柱上)。
抬梁式构架至迟在春秋时已经有了。目前所见最早的图像是四川成都出土东汉庭院画像砖。唐代它已发展成熟,并出现了以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和山西平顺天台庵正殿为代表的殿堂型和厅堂型两种类型。《营造法式》的大木作部分主要讲的是抬梁式构梁,明确提出较重要建筑的构架有殿堂型、厅堂型两个类型,并用图说明两者的差别。
宋式形制和构造
《营造法式》中每一组斗拱称一朵,在柱上的叫柱头铺作,角柱上的叫转角铺作,二柱之间阑额上的叫补间铺作。每朵最下部有一托住整组斗拱的大斗,称栌斗。栌斗一般用在柱列中线的上边。栌斗上开十字口放前后和左右两向的拱,前后向(内外)挑出的称华拱,左右向的称泥道拱。华拱可挑出一至五层,每挑一层称一跳;挑向室外的称外跳,挑向室内的称里跳。同华拱成正交的拱称横拱,除泥道拱外,最外一跳华拱头上的横拱称令拱,用以承托外檐的拱檐方(即枋)和承托内檐天花的算拱方。在柱心泥道拱和外跳令拱之间各跳跳头(即华拱头)上的横拱,都称瓜子拱。瓜子拱、泥道拱上可直接承托方木,也可再加一层横拱,称慢拱,瓜子拱、慢拱上的方木称罗汉方;宋式斗拱中向外挑出的构件除华拱外,还有斜置的下昂和上昂。下昂大体平行于屋面,昂尾压在梁下或椽(即檩)下。上昂自斗拱中心向外上方斜出,以承令拱。下昂的作用是在少增加斗拱高度的条件下增加挑出长度;上昂的作用是在少增加挑出长度的条件下增加斗拱高度,二者的作用正相反。各层拱间用斗垫托、固定,斗位于拱的中心、两端或拱与昂等相交处。华拱头上的斗叫交互斗,在横拱中心的叫齐心斗,两端的叫散斗。斗拱以榫卯结合,出跳拱昂的卯口开在下方受压区,横拱的卯口开在上方。拱上的斗用木销钉与拱结合,斜置的昂则用昂栓穿透到下层的拱中进行固定。
宋式补间铺作斗拱构造示意
宋《营造法式》中的大木作规定房屋建筑的尺度、比例,均以"分"为基本模数(见材份)。这个基本模数同斗拱就有关系。所谓一"分",指的是一"材"大小拱的断面高度的十五分之一。斗拱本身各个分件的断面大小、长短比例,也是用"分"来度量的。比如,单材拱断面高15"分",宽10"分";足材拱高21"分",宽仍为10"分"。足材拱高度多出的6"分"恰为上下拱之间由斗垫托而出现的空隙的高度──一拱(6"分")。泥道拱上有慢拱时,两拱之间空隙里通常用称为暗拱的木条进行填充,它的断面被规定为高6"分",宽4"分"。又如,第一跳华拱长60"分",由此确定了华拱出跳,最长为30"分";泥道拱、瓜子拱长62"分";令拱长72"分";慢拱长92"分"。
宋式斗拱中每挑出一层为一跳,每增高一层为一铺。斗拱的大小等级就是以出跳数和铺数多寡来排定次序的。宋《营造法式》"总铺作次序"条规定:"出一跳谓之四铺作,出两跳谓之五铺作,出三跳谓之六铺作,出四跳谓之七铺作,出五跳谓之八铺作",由此可以知道每朵斗拱的铺作数为出跳数加3,即n(铺作数)=x(出跳数)+3(常数项)。关于常数项3有多种解释。一种是:栌斗、耍头和衬方头;一种是栌斗,最上一跳跳头上的令拱和令拱上的拱檐方或算拱方;一种是柱列中线上的方木,泥道拱(单拱造时用栌斗)、慢拱(单拱造时用令拱)和罗汉方。斗拱组合中有慢拱的称重拱,没有慢拱的则称单拱;跳头上有横拱的那一跳称计心,没有横拱的那一跳称偷心。此外,还有两种不出跳的,一种叫"单斗支替",是在栌斗上加替木以承下平拱;一种叫"把头绞项作",是栌斗上用泥道拱承托下平拱,用于柱头上,梁与泥道拱相交出头。还有一种最简单的出一跳斗拱,称"斗拱跳",是梁与泥道拱交叉后出跳做为华拱,直接承托拱檐方。它虽出一跳,但铺叠不足四层,所以有一种意见认为跳和铺的关系并不总是跳数加3为铺数;也有一种意见,认为它不足四铺,不典型,所以被排除在"总铺作次序"之外。
翼角
辐射椽翼角
中国古代建筑屋檐的转角部分,因向上翘起,舒展如鸟翼而得名,主要用在屋顶相邻两坡屋檐之间。
中国古代房屋多有深远的出檐。《诗经》就有"如晕斯飞"的句子赞美建筑物,可知西周大屋顶已引人注目,但不知有无翼角。出土的战国铜屋、铜阙和铜器上镂刻的建筑图象都是直屋面和挑出很远的直屋檐,无翼角。现存最早的屋角做法表现在东汉石阙上,檐口是直的,在45°线上有斜置的角梁。角椽的排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角椽同正身椽平行,愈至角则椽愈短,椽尾插入梁侧;一种是角椽逐根加大斜度,向角梁倾斜,如鸟翼上的羽毛,椽尾也插入角梁侧,椽长虽也逐根缩短,由于倾斜,所以长度大于前一种。这两种做法沿用到唐代,翼角的具体形象最早见于南北朝石刻中。最早的实物是五台县南禅寺大殿的翼角,它的角椽排列方法属于第二种。
水戗发戗
屋角处的角梁断面高度为椽高的三倍左右,椽和角梁的下端都搭在檐檩上。为使角椽上皮逐渐抬高到与角梁上皮相平,以便铺望板,在屋角处正侧两面的檩上各垫一根三角形木条,宋代称"生头木"(清代称"枕头木")。这样屋檐至角处就出现平缓的上翘(清代称为"起翘")。这做法约始于南北朝后期。中国古代建筑翼角上翘的特点,至此形成。
约在唐代中期或晚期,出现了第三种角椽的排列方式,角椽自梢间下平暗(清代称下金桁)起,逐根呈辐射状展开,向角梁靠拢,最末一根与角梁相并。这和第二种做法不同处是椽近似于从一个中心辐射出去(由于制做上的困难,实际上不能做成从同一点射出),故角椽和前两种方式不同,不是逐根缩短,而是在开始时逐根加长,只是最后几根椽尾出于构造的原因,并入角梁侧椽槽内,才开始缩短。第三种做法的最早实例是五台县唐代建筑佛光寺大殿。此后,这种翼角椽排列方式被普遍采用。至清代,第一种排列方式只在南方个别建筑上使用,第二种则已绝迹。
嫩戗发戗
宋代以前,屋角的水平投影都是直角。北宋开始,角梁向外加长,角椽也随之逐根加长,屋角的水平投影呈尖角状,宋《营造法式》中称为"生出",清代称为"出翘"或"冲"。出翘加强了翼角翘起的效果。元代以前,大角梁的后尾搭在下平暗的交点上,是斜放的简支梁。子角梁后尾抹斜,压在大角梁上,形如加粗的飞椽。元代开始,老角梁后尾有的移到下平暗交点之下;到明代,成为普遍做法。明清的子角梁后尾又加长到与老角梁后尾等长,二者上下相叠,各在后尾上开一半圆槽,合成一个圆孔,抱住正侧面下金檩的交点。由于老角梁尾由檩上移至檩下,角梁外端就比原来翘得更高,檐口曲线至角处的起翘也较前加大而显得急骤。这种角梁做法的变化,反映在建筑外观上就是宋代以前檐口呈曲线、翘角平缓挺劲和明代以后檐口平直、翘角急骤的差异,形成明显不同的风格。
嫩戗戗角木骨架构造
目前最常见的翼角做法,北方是清代官式做法,南方是主要流传于江浙地区的发戗做法。清代官式建筑翼角起翘一般为自正身椽上皮到最末一根角椽上皮升高四椽径,出翘为角梁外端的正投影长出正身椽三椽径,工匠术语称之为"冲三翘四"。翼角处椽是圆椽,椽尾需砍削成不同厚薄和斜度的楔形,以便做成近似于辐射的排列和逐根上翘。檐椽上铺望板,望板上再钉方形的翘飞椽。翘飞椽的形体随着起翘、出翘,逐根变化,比檐椽复杂得多。飞椽后尾翘起程度的变化称"翘度";翘起处两个转折面交线的斜度因需平行于大连檐曲线(即出翘曲线)而变化,称为"扭度";飞椽椽身断面由正方形变为菱形,以使顶边平行于翘起的曲线,并保持两侧边为垂直面,称为"撇度"。与此同时,椽身和椽尾的长度也在变化。为解决这些复杂的变化,施工中有一套放线方法,有撇半椽、翼角搬增、扭脖子等名称。南方气候温暖,积雪不多,因此屋角可翘得更高,弯转如半月,名曰发戗。南式发戗有水戗、嫩戗两种。水戗发戗的双层角梁和翼角的构造与北方的基本相同,只是屋角(南方叫水戗)向外伸出得多和翘得高。有的甚至不用子角梁,而在老角梁前面加一段弯木头──弦子戗,使屋角翘起来。这样,屋檐本身比较平直,但屋角的翘起颇为突出。南方高大的庙宇和园林风景建筑,大都用嫩戗发戗,屋角翘得很高,出檐很大。其做法是将嫩戗向上斜插在老戗端部;立脚飞椽也顺着正身飞椽到嫩戗之间的翘度变化,依势向前上方翘起排列,组成一个向上翘起的屋角。屋面上老戗与嫩戗间的凹陷处用菱登木、箴木、扁担木等填成衔接自然的弧度,使屋面到嫩戗尖形成优美的曲线。
斗拱
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建筑中独有的构件。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