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一般建筑工程、单独打桩与制作兼打桩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已按三类工程标准计入综合单价内,一、二类工程和单独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等应根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对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