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担保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截止日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五)开标 25、开标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六)评标 27、评标会议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9、资格后审(如采用的话)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错误的修正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向授予标准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6、中标通知书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履约担保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 五、工程技术规范 六、工程量清单(另附)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八、工程评标办法 九、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