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小区住宅楼有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办公楼、公寓楼共15栋,2号楼、3号楼、4号楼为安置楼,其中安置楼及办公楼、公寓楼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1号楼、8号楼部分设备已经安装。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设备,含相应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工作内容,以及国家、地方法规及行业法规所要求包含的工程内容。招标人分包项目除外,但包括相关的协调配合。 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答辩会议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答辩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