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2.3.1 部分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推荐几个主要品牌供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一进行报价,由承包人按投标品牌自行采购。具体推荐设备、材料清单见合同附件2。 2.3.2 其他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在投标文件主要材料表中投标人应注明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 3 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 5.1招标人将投标邀请所述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招标人可按需要在投标邀请所述时间和地点举行标前会议,目的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投标和合同方面的问题。 6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