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目录 第一卷...................................................5 第一章. 招标公告.........................................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 八、其他材料............................................167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