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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量计算方法(含图及计算公式) 21P

  • 资料大小:1.86 M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08-20 16:24
  • 发布作者:Pig-飞不上天的猪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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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量计算方法(含图及计算公式) 21P
介绍: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基础 (1)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定额项目计算 2、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m3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从楼层的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无楼层者,从柱基上表面至柱顶;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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