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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签证方面的经验

 

 
签证,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如何在工程施工时,及时、准确的办好签证,我想在一些施工单位还不太及时,那样就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多损失。
我现在的一个工程,到现在,签证已经快一百万了,工程造价才300W啊,我想讨论的就是,大家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那些内容应该及时签。
我先提一下,在工程挖土前,要及时办理自然地面的鉴证,在基础施工时,要有雨期停工,停电的签证,还有****
 
 
因设计原因和业主原因的返工应及时签证,最好拍下返工前的照片!
大的设计变更如果预算书不能及时出(有时业主因工期紧常常要求赶紧施工),至少应将单价及时签下再组织施工!签证单中内容应全面,应包括索赔原因和索赔依据,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工期方面的延误应及时记录,可以发一些联系单,作为将来索赔的依据!(不过工期索赔一般不牵涉费用,只是顺延工期)
总之签证要尽量及时签,越拖越麻烦!
 
 
 
现在承包的工程都在合同里注明一次性包死,欲图经济签证不轨往往难以得逞!除非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发生时或者是业主提出的变更可以签证外,其它类似下雨、停电、停水之类的却很难办理到!
 
我们总包的一个的安装工程(包工包料,主要项目都已包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能  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呵呵,总算把签证办妥了,共计198W。表面上看好象效果还不错吧-------其实不然。因为当时正处钢材狂涨的时候,因为合同中绝大部分定的是含税不变价格。在签证里, 关于钢材涨价?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在这个工程里,无论土建、安装都一样)。只有一家施工单位例外,因为在他们的合约的专用条款里,有调价的前提和计算公式。 这例外的一家施工单位的做法, 就是  经验和教训 !!其实当时我们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风险,但在合同洽商时由于发包方的坚持,迫使我们放弃了。而我们当时并没有充分估计到由此可能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现在搞的工地连抽水台班都不签,没有大的设计变更工期想都不要想。
总的来说基础施工是签得多点,也就楼主说的土方。别的就要甲方安排你做的才签得到。我公司还有工程,对转运、抽水等直接写入合同,就两个字“不给”。
我还与到一种就是开始你及时的去签,甲方、监理就说等一会、不然就是说要商量,一直拖到工程完都没钱,最后还要拿钱才行。 
签证首先应该实事求是,是确实发生但在相应的定额内而又不能包括的项目,向上面这位老兄说到的不可抗力包含的范围也很广,在合同内也都有具体的规定,象停水、停电在一周内累计几个小时以上时才可以签证。
    另外,结算时都牵扯到施工方案的问题,同样的工程,施工方案不同,其所需的费用和工程造价也不尽相同,这在你的施工组织设计里就应有具体、详细的体现,在具体施工时发生变动或更改时,就应办理相应的签证了。
 
 
我在这方面有点经验:曾经一个不到两千W的工程我签了两百W左右吧,首先得熟读合同,了解定额规范,这样综合起来就好用多了,然后再找到你应当签证的理由。比如说:按照FIDIC条款签定的合同有说明定额属于合同的一部分,那么在场地使用定额里有这样一条,“当施工现场场地的面积不足首层建筑面积的1/3时,可以申请租借场地,这样租借的费用就属于根据实际商谈的范围了。也就是人民币了
 
 
 
现在签证比较难:
  1、建设单位越来越无耻,简直想施工单位给他白干,我们这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上就规定2000元以内的签证(单项)不与认可,而他们的公司有一个成本部,整天算这个,超过了就不改了。这个单位就是万达房地产;
  2、现在施工市场的竞争剧烈,大部分都是不平等条约的施工合同,有些房地产是喂不饱的,而且国有企业的外交比较死板,签证更难啦;
  3、签证必须完整,千万不能漏项,其中包括施工的正常费用,还包括垃圾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相关的费用,而且要根据定额合理套价,做到有理有据;
  4、对改动的施工,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将所有改动部位的,包括接茬,施工缝,修补等全面计算;
  5、一个优秀的签证,必须熟悉施工现场和图纸以及定额;
  6、一个优秀的签证,必须做到人家能想到的你一定要想到,人家想不到的你也必须想到,而且必须熟悉你那个给你签字的哪个人,知自知彼,才能不败啊!
  7、如果一个甲方有后续工程,对其优惠一点也是可以的。
 
 
签证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施工合同。现在的合同一般都是包总价或单价包干,属于前者你只能在设计上下功夫,一般规定在造价变更超过总价的3%后才能结算,所以要想法在设计上多更改多变动,但3个百分点肯定算自己的,反正这一类签证比较复杂,也比较难签,关键看同业主的关系了;而单价包干的话工程量可以按实结算,签证的办法是想法把原设计做法、材料品质改动,那样单价就可签证变动;在这里谈的实际上是建筑工程的过程,属于过程控制性问题,我对于建筑过程的总结为:【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工作重复做】。
    一个好的签证必须具备科学性和严密性,可以说它简单,也可以认为很复杂,但这都是我们的主观个性认为,自己给自己在思想上设了一道坎,并没有一个来衡量难易的标准。
    签证中难和易的主宰者究竟是谁?
    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在实施《项目法》管理或类似的项目中,这个主宰者肯定是:
    █项目经理█
    只要这个项目经理能够作到:
    ★拥有个性的人格魅力、领导艺术和工作魄力;
    ★不但懂管理,懂技术,而且还精通造价和成本管理;
    ★工作时先为对方考虑,保护对手和朋友,敏锐的打檫边球能力;
    ★对于不同立场的人善用优缺点。
 
 
 
我看施工中的过程控制性问题,再难都不会好难!这也是我多年在施工一线总结的精华。书面记录对签证是很重要的,比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会议记录等,记录要及时整理出来,及时请相关人员签字认可,施工中往往业主(开发商)都是先口头通知叫先做,有记录并得到签字,一般来说即使业主反悔,签证都能拿得回来。 
 
现场签证,首先是要熟悉合同,了解图纸和定额。和建设单位保持较好的工作关系,向楼上说的“不干”之类的话,只能恶化甲乙方的关系,对签证不利;对发生的签证要及时办理,在合同约定的可办签证的情况下,应合理办理,切不可以为建设单位的人不懂,关键是要建立一种诚信的印象,这样才能得到应得的签证。对私有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也是打工的,他们也要对自己的老板负责,故办理签证的前提应以双方信任为前提;如果是国有投资,可采取其他方式沟通,可获大利
程签证还涉及到一个监理业主配合的问题,去年做的一个工程由于没有专人负责,很多签证上报监理后,全部给压在那里,说要老板提成(当然当面不感讲了,只是暗示),我们老板还算聪明,努力之下监理这关是过了。可是业主那里呢?由于时间太长很多内容已经不在他的记忆范围了,业主主管工程师也换了好几个,到现在还没签下来。我深刻的体会到,做好签证监理配合、及时、专人负责这三点是相当重要的,至于签证内容特别是一些返工重做的一定要及时。 
 
 
1.保证质量
2、熟悉招投标合同文件
3、与业主建立友好关系(大家都知道怎么办)
4、最好以设计变更方式解决现场签证(稳当 获利大)
5、工程量一定要马上签字(单价可以慢慢谈 一般都稳赚)
中国特色的签证 (国家投资项目)
 
 
现在, 大多数地区都实行了工程量清单报价, 所以在签证的问题上也要要 适应新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 对于现场签证 在工程造价中 现在被称作 “索赔 ”应该是这样来理解的: 
1.对于停水停电 一般的刮风下雨 应该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能够在事前估计到的 并应该考虑在工程造价之内 因此,对于这样的风险,应该由施工承包商自己承担, 一般不给于签证(索赔)。
2.对于建筑材料涨价的问题,要区分情况,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要求一次包死的,即执行合同总承包的合同,建筑材料涨价风险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不能给与签证(索赔)建筑商在投标报价时要从份考虑 这种风险。对于价格可调的施工合同建材涨价风险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在工程结算时 一并计入工程造价。
3.对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风险 应该按照合同条件规定 该由谁承担的就由谁来承担。
处理签证问题 要有理有据 如果分歧较大 还可以提起裁决或起诉。不应该是感情义气用事的问题。最好 看一看 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文件和建筑合同条件。
 
对于建筑材料上涨时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后再施工,最好是连当时市场价格一起确定,否则时间长就难办了,我去年施工的工程就是遇到这种事,因去年材料上涨幅比较大,当时与建设方商量时,建设方说先施工抢速度要紧,到最后建设方不认帐,到现在还无法落实补差问题。这是个教训,提醒大家以后要注意签证,应该是中国式的索赔:)
我感觉如果想及时的办好签证,应该熟悉合同、施工、预算方面的知识,另外特别是要及时。 
 
首先要研究签定的合同,清楚约定的工程承包项目的内容细节,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对应签证的项目要有预判,增取在施工工作实施前进行签证工作的落实,自己不能拖延。对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若是采取拖延的态度,就尤其要注意了,因为这样往往不是其对签证问题的处理无确切的把握,就是有其他非分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签证要求是实事求是的,无弄虚作假的成分,再次是通过有效的工作联系方式以书面函件进行协商,如果不是应急的工程,别边做边谈。
 
 
工程签证确实非常困难,我想投标时,签订合同时就得把签证的办法想好,另外一定要熟悉工程工艺与造价的关系,人际关系也非常重要 。
 
我以前在施工单位时,就非常热衷于同建设单位办签证,曾经有个项目我共计办了200W的签证,这些均没有去勾兑甲方,因为当时监理的权利很大,甲方一般较尊重监理的意见;对于监理,我们首先是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要求,这样监理才能在甲方面前说话有分量,即给足监理的面子,其次要争取得到监理的同情和支持,因为众所周知,施工单位是弱势群体,监理从内心讲是同情施工单位的,只要把工程干好,施工中对可能发生增加工程成本的问题,施工方应提前告知监理,如能提前避免最好,这样会令监理信任你,对无法避免或都不能预见的签证,一定要及时办理,一般监理单位会比较支持施工方,对建设单位你就采用盯人战术,天天问他签证办理的如何了,他一定会签的,因为监理都签了,总得给监理的面子吧。
 
 
现在我是甲方,控制工程成本就成了关键的工作。于是我们会很重视合同的条款,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全部在合同上约定明确,当然也不全是霸王合同,因为我们也是做过施工方的,但施工方的一般化问题我们是不会让其得逞的。故甲方就也会时时提防签证的出现,当然施工就一定会出现签证,于是只要是合理的,监理也认可了的,一般我们都会认可。故抓住监理,就会争取到签证的主动性,建设单位明白,施工方也明白吧。
 
 
承包商要求签证要求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业责任。
3、造成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要及时与建设(监理单位)协商,施工前确定其单价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我个人认为:项目经理部应配备预算员或项目经理部有熟悉成本核算的经营人员,在开工前时应认真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工程量及工程单价。因为现在招标文件一般规定:除图纸未标明或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8天内进行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并按时提交预算书,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核对资料的,则视为对投标工程量清单无异议,在竣工结算时,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少于投标用的施工图的工程量,视其包含在其他项目而不再予以计量支付,如工程量清单多于投标用的施工图的工程量,则按实核减后计量支付。所以不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也好,都应充分重视。
 
 
签证:应该是就合同规定以外的工程量、或者施工完毕以后设计再进行变更的内容、或者业主或监理额外要求的内容等。
 
施工单位在签证的同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1、工期签证的同时应注意自己施工单位本身是否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否则最好能够好好的考虑一下,不然容易进成建设方的反索赔。
2、签证的时候要了解原报价文件,利润高的那部分多签证,利润低的那部分少签证。
3、由于某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但签证后会减少工程量的部分,最好施工单位自己能够进行技术方面的论证,如果对工程的使用功能不存在较大的影响,那可以少签证。
4、签证的同时要了解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如果当时对材料、与设备没有指定品牌,而在施工的同时的时候建设单位指定品牌,那这部分就可以采用签证的方式计费。
5、投标报价的时候可以可以采用相应的对策,对报价文件中材料价格可以注明价格来源。如实际施工与报价文件不同就可以有理由产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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