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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规划竣工测量

 摘要:结合工程竣工测量的实际情况,论述了规划管理部门对竣工测量的作业内容和实施要求。 

  关键词:竣工验收 工程测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面积 

  一、竣工测量的概念和意义 

  工程项目的规划竣工测量是指对已竣工的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和地下建(构)筑物等进行的竣工测量。以检验工程的现状、做出记录,为规划验收提供依据。它是落实规划意图、合理利用土地、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 

  二、竣工测量的作业内容 

  建筑规划竣工测量可分为外业数据采集与内业资料整理两大工序,前者主要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数据采集与竣工地形图绘制,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进行资料整理以形成规划竣工资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建筑规划竣工测量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完善,测量内容已涵盖了全野外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建筑高度量测、建筑面积量测、建筑占地面积量测、绿地面积量测、车位测算、日照测量、外业拍照、编写报告等。 

  三、竣工测量的作业流程 

  (一)收集资料 

  收集测区范围内可供使用的资料及相关图件,如规划建筑红线图、城乡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规划总平面图、竣工建筑底层平面图(若有地下室,还应附有地下室平面图)、建筑放(验)线资料、建筑区周变地形图、控制资料、建筑的效果图、建筑立面图等:周边已有管网图、各管线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技术说明资料、相关地形图、测区控制点资料等。 

  (二)资料分析 

  (1)查看资料的作业方法、采用标准和生产年代,分析其现势性与可靠性。 

  (2)查看资料的可用性。所收集的资料有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报告的,方可用于更新作业。 

  (三)建筑物周边关系 

  测量竣工建筑物是独立的,其周边关系是指该建筑外围与邻近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关系(一般为与竣工建筑物临近距离不低于30米的范围内相关地形):竣工建筑是小区建筑,则是竣工建筑物外围与邻近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关系,以及竣工建筑物与用地红线、道路规划红线、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兰线、电力规划黑线、文物保护紫线等规划控制线的退让关系。 

  建筑物周边关系测量应遵循下列原则: 

  (四)建筑物高度测量 

  建筑物高度测量可利用钢尺或测距仪直接丈量或利用电子全站仪以悬高测量方式测定,同一建筑有不同高度的应分别测量,每栋建筑高度由本栋建筑主入口地坪为基准起算。 

  (五)建筑层数计算 

  建筑的层数通常是指建筑的自然层数,建筑层数计算规定如下: 

  (1)(半)地下室的表示:(半)地下室均不计层数,半地下室或地下室在竣工详图及地形图上用地下室边界线表示并加注文字区分。(2)负层的表示:地形图和竣工详图及报告上注记应为总自然层数N,N=主入口以上自然层数m+负层层数K标注,格式为“砼N(含负K层)”。(3)永久性结构的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多少均算1层。(4)建筑物天面上未经规划局审批的属永久性建筑且高度在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计为自然层数(同一层中有不同层高的取其主要部分)。(5)依坡地建筑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高度在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应计算自然层数。(6)底层高度在2.5米以下(含2.5米)按0.5层计算,2.5米以上为1层。(7)夹层高度>2.2米应计为1层。(8)同一建筑有不同层次的应予区分,并分别标注层数。(9)坡屋面不计层数。 

  (六)分层面积测量 

  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含外凸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的永久性建筑。房屋建筑面积采用直接测量法和间接测量法量测,测算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区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以及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七)占地面积计算 

  建筑占地面积根据有关规定应区分是否计入建筑占地面积,如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构筑物、城市公共通道、骑楼等是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的。 

  (八)绿地面积计算 

  绿地总面积包括绿地、水系、绿地内景观等。 

  (九)管网竣工测量 

  管线测绘主要是对给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实施竣工测量: 

  管线测绘使用RTK或全站仪,利用测区已有控制成果,完成各地下管线点的连测以及测量成果的整理。 

  (十)照片拍摄 

  对建成的建筑物的现状及相关设施进行立面拍照,为规划管理部门日后验收时比对规划效果图留下了真实的证据,照片拍摄后进行编号,并附拍摄位置示意图。 

  四、成果编制 

  编绘建筑工程竣工测量详图(建筑高度、层数、间距、退让以及单体尺寸实测数据图)依据外业测量获取的数据进行编绘,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的用地范围、边界,建(构)筑物、绿地、道路、地下空间、出入口、围墙等的平面位置、四至距离、尺寸、标高及建筑平面位置以及相关地形地物、规划控制线、竣工建筑与规划控制线退让关系、建筑间距、单体尺寸、高度、层数、幢号以及实测的建筑边线坐标点位置与编号等。数据应全面、准确,测量基点、标准、计算方式应当与规范要求一致或加以特别说明。 

  五、总结 

  规划竣工测量,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规划竣工验收资料。随着社会发展对测绘产品的更高要求,测绘工作者应结合测绘技术作动态的创新与完善,为打造数字城市和城市信息化的拓展应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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