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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

这种管理是一种动态的过程,随着项目的进程及实际造价的变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最初的概预算。其中变化因素有设计变更、市场变化、人为因素等,这就需要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定义与决策阶段的造价;二是建设项目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三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四是建设项目完工与交付使用阶段的造价。其中第三阶段造价占总造价的90%。因此,如何控制该阶段造价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造价工程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招投标可以规范建筑市场无序的不正当竞争,确保建设项目必须的投资额。同时,建设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法律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另一方面,招投标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较详尽、完善的施工图提供较准确的工程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这种招标方式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完善、具体、详尽,设计变更少,材料规格、名称、品牌明确,工程做法详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预算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和施工经验,以及材料与机械施工技术等综合性的知识,编制依据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工程子项划分、工程计算单位等规定进行计算,将不同等级、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要求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自身的市场实力、企业定额,同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漏洞,认真核对工程量出入较大的项目,然后采取多种报价方式,以备将来工程发生变更时能立于主动。比如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部分,清单价格要高一些,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部分,清单价格要低一些,当然清单价不能明显违背常规,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重新报价;清单价也不允许瞒报、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于其它项中,损失自负;由于提供工程量的漏报、少报等引起的索赔由招标方自负。可见,清单报价方式是一把双刃剑,是调节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利益的规范性方式。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评表办法、工程量清单等。评标过程中,须认真审查投标单位各子项报价,做到总报价和清单报价相辅相成;单价和相应工程量、合价相辅相成;是否有恶意漏报项目。当然确定投标人资格,首先要审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应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不良记录;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从而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二、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询价原则。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纠纷。其中如何确定变更价款一条很重要,在合同中一定要确认。投标时,有相当一部分材料、设备无法准确报价,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可参照如下方式确定:1、对于重要设备、金额大、数量多的材料尽量采用甲乙双方共同招标方式,以投标价为结算价,不取费不让利,材料采购保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2、除此以外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派人组成询价组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时要货比三家,合理确定价格。总之,对于无价材料一定要身体力行,实地调查。投标单位要及时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反馈到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通知各投标方统一将该部分材料暂定价格,仅作为投标使用,结算时再作调差处理。因为材料占工程造价的60%-70%,只要施工单位不是清包该项工程,它是不会同意甲方供料的。那么准确地确定材料价格的工作就很重要了

一、市场比较透明的通用材料可以通过当地造价部门出据的资料来确定

二、市场越来越繁荣,新材料层出不穷,真正了解某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是很困难的,何况一项装修工程所用材料不下上百种,同一种材料品牌有多种,同一品牌材料价格也在随时变化,每一种材料都去询价仅靠建设方造价人员是远远不够的,那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材料价格影响因素还有付款方式、所用材料数量多少、购货地点、买卖双方诚信等,均为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这就导致不同的人调查的市场价是不同的,且差距也较大,也就涉及到如何确定市场价的问题。什么是市场价呢?我个人认为市场价是当地市场普遍具有的某种材料在公平交易下所报出的平均价格。从目前市场来看,施工方购买材料时的行为基本为不公平交易,由于付款滞后等因素,供货方考虑到自身利益,双方签定的合同价普遍高于市场价,显然施工方不会接受甲方市场价的结算方式;如果执行购货发票、购货合同价(发票、合同属实前提下的通常做法),就目前的建筑市场而言,工程款到位率不高,施工方(尤其装饰公司)将拿出60%的工程资金用来购买大量材料,然而材料上分毫利也没有,施工方是不甘心的,再加上人工费也赔钱,这势必导致施工方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基于上述原因,我个人以为应在合同中明确施工方(主要指装饰公司)所购稀缺材料的应得费率,用实际行动来赢得施工方的诚信,这才是互惠互利的公平交易。

合同签订后,要妥善保管、及时收集合同原件,对合同以外的其它资料:如补充合同协议、工程例会纪要、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技术签证单、费用签证单等原件也应一并收集,及时归档,以备随时查验。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随时深入现场、走向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资料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二、加强技术力量,严格签证制度。

1、对变更签证引起足够重视。工程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造价工程师必须在招标文件内明确工程变更的处理办法,一般应明确以下几点:(1)明确设计变更程序。不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必须首先有一方提出,如果发包人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有关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明确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变更签证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造价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自行生效。(3)明确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合同内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合同内有类似的,可参照此价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建设、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提高设计标准,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擅自人为增加建设项目等,而且做到事前变更,事后变更要追究当事方责任。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专业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了解、掌握、处理工程造价涉及的有关签证、结算、疑问。

2、建设单位的管理要科学化、程序化、服务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方严格照图施工;科学、规范地办理变更洽商等。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协助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同时要做好服务于施工单位的工作。

3、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作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施工中遇到问题,甲方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杜绝人人是甲方而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扯皮怪圈。

三、加强结(决)算工作,严格审核原则

投资控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流程,就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过程及方式。目前,常用的进度款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造价的百分比进行支付;二是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性,结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程,充分分析以上两种模式的利弊。无论哪一种模式,都要实事求是,即不能多结,也不能少结,由于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多结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前期资金压力、后期管理被动的不良局面;少结易引起矛盾纠纷、扯皮以及不安定因素。建设单位人员安排不充分时常用第一种支付模式,这种模式在施工期间与施工单位的扯皮较少,但问题暴露较迟,大部分纠纷在最后决算时一次性解决,增大了后期决算的难度;采用第二种模式支付时,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较高,应参与现场管理、及时进行工程计量签证、费用核算等。在每一次支付工程款过程中都要与施工单位进行认真结算,这种方式问题易提前暴露,一旦甲乙双方出现分歧时,要求造价工程师及时解决。

四、注意事项

在工程结(决)算工作时,建设单位的造价工程师首先应坚持按合同、签证、纪要等原则办事,认真核对原文件。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地计量审核。其二,在结(决)算审核中,严格核定项目估价的准确性。其三,认真考察市场,准确定位材料市场价。其四,认真分析工程费用,做到合理计取。其五,杜绝高估冒算,以防陷入人情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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