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某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