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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编指南

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给建设、监理、监督以及上级单位等部门检查。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一、技术资料的分类验收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5、竣工图。
另外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在工程竣工验收的时候城建档案馆检查验收,在竣工验收完之后,最后向档案馆移交资料的时候,施工日志可不进入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对技术资料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盖章必须齐全。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坑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
其中,工程概况即以《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形式反映;地质报告结论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一般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其注意事项有:
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头部分:
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一致。
建设单位栏: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
项目负责人栏:合同文件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
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栏内容填法以此类推。
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致。
1.2、检查项目部分
填写各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附在表后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1.2.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奖罚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等,各项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另行编制、也可以应用公司现有文件。
1.2.2、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人员奖罚制度等。
1.2.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程证书栏:测量工、起重、塔吊、外架、电工、钢筋、砼、瓦工、防水等建筑结构工种。
1.2.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方管理制度栏:专业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对分包方管理制度,主要指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
1.2.5、施工图审查栏: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注明编号。
1.2.6、地质勘察栏:地质勘察报告,注明编号。
1.2.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核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等。
1.2.8、施工技术标准栏:是施工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1.2.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
1.2.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的搅拌计量设施精度、管理制度等内容。
1.2.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为了保证材料、设备能够合理使用而制定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1.3、检查项目填写内容:
1.3.1、直接将有关的资料名称写上,资料较多时,也可将有关资料编号,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
1.3.2、填表时间在开工之前,填写之后并将相应文件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后面,请总监核查验收,核查验收后,返还施工单位并签字认可。
1.3.3、通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工程只检查一次,如分段施工、人员变更或管理工作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按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九大分部工程(建设部办公厅发302号文确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将节能划分为第十大分部)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单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
2.1、检验批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有数据的项目,将实测的数值填入格内,超出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Ο”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Δ”圈住。注意: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其中每项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栏,监理(建设)单位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在收集检验批资料时,要注意划分的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漏验的部位,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正确、齐全。
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检验批部位、区段”须与所附检验批表格中的验收部位、区段相符;“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评语“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结论”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语“合格”或“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验收结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时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

2.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头部位“施工单位”写到公司一级就可以,不用详细到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人”为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为谢翔,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质量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为顾炳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也可以注明“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栏和“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栏可打“√”标注,也可以注明“齐全、完整、有效”;“观感质量验收”栏有“好、一般、差”三种验收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验收,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为主导共同确定);监理单位验收后在“验收意见”栏签注“同意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由各单位相应负责人亲自签字、盖公司公章(非项目章或资料章)。
勘察单位、人工地基检测单位、深基坑监测单位可只签认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设计单位可只签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也必须签订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
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
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由5部分内容组成,每一项内容都有自己的专门的验收记录表,该表是一个综合性的表,是各项目验收合格后填写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将单位工程的名称(项目批准的工程名称)填写在表名的前边,并将子单位或单位工程的名称划掉;“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综合验收结论”栏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通过验收”评语。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非项目章或资料章),注明签字验收的年月日。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按统一标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目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资料;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对一个单位工程来说,主要是判定其是否能够反映保证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中“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指单位(子单位)工程楼位定位测量放线资料份数,不含结构层放线资料份数;“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指两种报告的总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一般为质检站等监督部门指定的单位)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所做的普探报告、人工地基检测报告、桩基工程检测报告、砼强度回弹试验报告、砼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等资料。
3.2、在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中,有见证复试要求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钢材、水泥、砖(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块)、砂、防水材料、瓷砖、保温材料、砼试块、砂浆试块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件的30%见证取样复试(是指每一种都要达到30%,而不是所有复试项目一共达到30%),确保见证取样复试资料完成及时、真实、准确、有效、完整。资料员及试验员要在工程开工之初及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所要用到的钢材、水泥、砖、砂、防水材料、瓷砖、保温材料、商砼、砂浆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用量加以了解、掌握(数据可从项目管理部工长或预算人员获得),以便准确控制其复试及见证复试组数,在保证试验数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试验尽量减少到国家规范允许的最少组数以节约成本。
3.3、钢材原材复试同规格、同批(炉)号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60T(项目上一般就以每次进场数量为准,如果一次进场同规格、同批(炉)号钢材数量超过60T,就分两批次甚至三批次同时做复试),复试项目一般为拉伸和弯曲试验。进场钢材材质单必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并注明:进场日期、进场数量、工程使用部位、销售单位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采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3.4、钢材焊(机械连接)件在大规模加工、使用前必须先由具有焊工证的操作人员做模拟试件复试,合格后才能大批量加工并复试合格后使用在工程上,复试的最大代表批量及复试项目的具体要求查验规范(例如:1闪光对焊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类型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2电渣压力焊也是以300个同级别、同类型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但只取3个试件进行拉伸试验)。
3.5、水泥强度、安定性复试同标号、同批号最大代表批量每批次袋装为200t、散装为500t,试验员应及时收集进场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厂家安定性、3天、28天强度报告提供给资料员,及时取样复试并向试验室索要水泥复试报告。要注意普通硅酸盐水泥保质期为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保质期为1个月,水泥进场后要检查其出厂日期。
3.6、烧结普通砖复试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15万块、烧结多孔砖复试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5万块、砼小型空心砌块复试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1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复试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10万块;石砌体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在不更换供货单位的前提下,只在第一次进货时由供货单位提供砖的年检报告及合格证即可,若中途更换供货单位,则由新的供货单位重新提供砖的年检报告及合格证,上述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须加盖供货单位销售公章,注明供货人姓名、身份证号。
3.7、砂、石骨料分析同产地、每批次最大代表批量为400m3或600t。
3.8、砼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每组3块),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9、每一楼层或不超过250m3砌体(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的同等级、同配比、同种原材料的砌筑砂浆,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每组6块);每一楼层或不超过1000m2建筑面积的建筑地面用砂浆,同等级、同配比、同种原材料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每组6块)。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按统一标准“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中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检查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形成的资料,这些资料有的在分部、子分部完成后进行检测(如屋面淋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等),有的则需待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检测(如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室内环境检测等),而有些则是从施工开始至竣工后一段时间内不间断地测量(如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这些检测项目应在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之前,全部进行完毕,并将检测报告写好。

5、竣工图
5.1、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统一由公司工程部刻制、保管,项目若要使用,请及时与公司工程部联系)。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全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全称)、现场监理、总监。
5.2、竣工图应将相应设计变更用不易褪色的黑、蓝色碳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为准。
5.3、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6、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

三、施工技术资料文件归档目录

本部分内容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编制。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必须按此目录统一编号存放,以保证资料编号的唯一性,保证查找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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