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造价管理与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建设的中心任务就是实现项目目标。从客观意义上讲,投资目标的实现才是业主经济效益的真正体现;而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投资的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怎样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这是当前投资和造价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
造价和投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和社会经济活动中,有很多一致的地方,但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从目的来看,搞好投资是为了使投下去的一定量的货币能保证回流,并实现增值;而搞好造价是为了使投资项目的工程价格水平控制在目标额度之内;从行为过程来看,投资的行为过程是资金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控制+资金回收,造价的行为过程是造价确定(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过程控制+竣工决算。投资的行为过程比造价的行为过程更长。同是资金运作过程,造价是使货币资金转化为实现目标额度内的资产,而投资是使货币资金转化为资产,并通过资产的使用又使货币资金回流。
造价是投资的一个关键部分和主要内容,它包括建设工程从建设筹备到竣工验收所需费用的总和,它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组成。价格机制是造价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投资宏观决策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一个核心问题。要加强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必须形成一个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造价为主的价格机制。
传统的预算定额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现行预算定额制度与之越来越不相适应:定额中“量”和“价”没有分开,形成了“活市场”和“死单价”的矛盾,不能在市场中真实地、及时地、准确地反映建筑产品的造价;现行预算定额中综合程度较大,施工手段消耗部分统得较死,构成工程实体消耗部分是由设计决定的,而施工消耗部分,如脚手方案、垂直运输等内容应由施工企业在确保全面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自行决定,现行定额中,把本应属于竞争的内容凝固化了,不利于施工企业发挥优势,竞争取胜;现行预算定额带有法定性质和强制性质,对预算定额直接费的取费标准,开发商和承包商都不得随意改变,还是计划定价为主;现行预算定额计价主要由直接费、间接费、独立费、利润和税金构成,除直接费外其余各项都以取费率的形式出现,取费固定化,不利于直观地反映各项工程内容的价格,并与国际报价方式差距也较大。
为了有利于投资宏观决策和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必须把计划形成工程造价的价格机制,改为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工程造价为主的价格机制,也就是要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社会平均实物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循商品经济价格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造价为主的价格机制:一是全面实现“量价分离”。把政府发布量价合一的预算定额制度,改为政府发布工程消耗量定额,单价随行就市,变目前发布指导价要大家执行改为发布市场信息价进行指导,从而使不断变化的价格同相对稳定的实物消耗量相分离;二是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要逐步按照国际习惯,统一工程量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项目编号等,既有利于指导市场,又有利于同国际接轨;三是将工程实体消耗和非实体消耗(施工措施性消耗)相对分开。这有利于承包商发挥各自优势,竞争取胜;四是简化繁琐取费。现行定额中各子目的造价不能直接反映,必须重新计算取费后才能明了,各子目、各分项工程的造价与总价的关系模糊,简化取费后,各分项及子目的造价与总价的关系变得清晰,有利于投资控制活动和分包及设计变更部分的计价;五是保留政府对重要生产要素价格进行干预的权力。如对市场某种资源紧缺时实行最高限价,规定最低日工资水平和部分工种最高日工资限价等。
造价确定与投资控制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而对项目投资影响最大的设计阶段。在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期内,项目的初步设计基本上决定了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形式、建筑标准和使用功能,形成了设计概算,确定了投资的最高限额。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出施工图预算,准确地计算出建设工程造价。因此,工程设计是影响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阶段。
长期以来,我们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普遍忽视设计阶段项目的投资控制,而往往把控制项目投资和工程造价的重点放在实施阶段,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审查或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很少考虑如何才能达到投入合理的资金,获得美观大方、功能齐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建筑产品。根据国内外有关的统计资料表明: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数额幅度的可能性为70—90%,在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影响投资的可能性为30—75%;在施工阶段(实施阶段)的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5%—25%.或者具体地说,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80%,而实施阶段影响投资的可能性,充其量不会超过20%,即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成本最大限度不外乎为20%以下。一般情况下设计图纸一旦完成,“按图施工”就是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原则,施工企业无权随意变动图纸,也没有时间、精力及承担风险地去考虑优化设计。而我国普遍存在着设计部门比较保守,有的设计只图方便、凭经验而不作方案对比,甚至盲目追求安全度和设计收费,而至关重要的概预算控制则与设计院利益无关甚至违反,因此无从控制。
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本来应该是统一整体的相互配合、配合促进的两项工作,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却如不同道路上奔驰的两辆汽车,各行其道,互不关联。设计部门只管设计质量,一般不管工程造价的高低,给国家的建设资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要改变这种不良局面,在设计阶段,必须加强工程造价和设计之间的横向联合,推行限额设计,逐步实行以“价”定“量”的设计方法,在项目的投资范围内,按照“安全”“经济”“适用”“节俭”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促使设计人员精打细算,精心设计,达到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要优化设计方案,其目的就是论证拟采用的设计方案技术上是否可行、功能上能否满足需要、经济上是否合理、使用上是否安全可靠。尤其是在经济上,设计的优化是很重要的控制手段,新工艺的使用、新材料的投入、一些局部设计的改变等,这些因素的变化,往往使工程造价大幅度增减。据研究资料显示,建设项目的建筑系灵敏、空间平面、层数和层高、结构和材料的选择、设计的选型等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高低。所以,要想在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就一定要做好设计的优选工作,在设计阶段进行设计招投标和设计方案的竞选,并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对备选方案进行优化,还要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真正达到以最优的设计、最经济的投资,建造最好的工程项目的目的。
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它贯穿于决策评估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承发包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科学周密而有计划地分阶段设置投资控制目标,可以通过目标控制,在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发包和实施阶段,把投资发生额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随时纠编,确保投资目标顺利实现,使投资估算、工程概算、设计预算、承包合同价更趋合理准确,真实而客观反映项目实际进程发生额,有效防止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竣工结算超预算这一“三超”现象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