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监控室设计包含哪些内容?
监控室
1 根据系统大小,宜设置监控点或监控室。监控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监控室宜设置在环境噪声较小的场所:
1.2 监控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设备容量确定,宜为12~50m2;
1.3 监控室的地面应光滑、平整、不起尘。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1.4 监控室内的温度宜为16~30℃,相对湿度宜为30%~75%;
1.5 监控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属改建工程或监控室不宜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道、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
1.6 根据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1.7 监控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安全、消防的规定要求。
2 监控室根据需要宜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2.1 能提供系统设备所需的电源;
2.2 监视和记录;
2.3 输出各种遥控信号;
2.4 接收各种报警信号;
2.5 同时输入输出多路视频信号,并对视频信号进行切换;
2.6 时间、编码等字符显示;
2.7 内外通信联络。
3 当电梯厢内安装摄像机时,应在监控室内配置楼层指示器显示电梯运行情况。
4 监视器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4.1 宜采用23~51cm屏幕的监视器;
4.2 在射频传输方式中,可采用电视接收机作监视器;
4.3 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大屏幕监视器或投影电视.
5 录像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在同一系统中,录像机的制式和磁带规格宜一致;
5.2 录像机输入、输出信号,视、音频指标均应与整个系统的技术指标相适应;
5.3 当长时间记录监视画面时,可采用长时间记录的录像机。
6 对几台摄像机的信号进行频繁切换并需录像的系统,宜采用主从同步方式或外同步方式稳定信号。
7 用于保安的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应留有接口和安全报警装置联动,当需要时可选用图像探测装置报警。
8 监控室距监视场所较近时,对各控制点宜采用直接控制方式;当距控制点较远或控制点较多时,可采用间接控制或脉冲编码的微机控制方式。
9 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宜在控制台上进行,其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控制台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10 放置显示、测试、记录等设备的机架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的规定。
11 控制台布局、尺寸和台面及座椅的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型式和基本尺寸》的规定。
12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
13 机架背面和侧面距离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