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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我国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少。质量水平发展不平衡,一些工程的质量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水利事业的发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水利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热点,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仍然是当今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针对当前我国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供参考。 

      1 出现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1 有些项目法人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完善主要存在如下一些提问:   

    1.1.1 行政干预过多,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    

    1.1.2 责任意识不强,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     

    1.1.3 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项目法人“名不符实”,权责不统一,一是有些项目法人责任主体出现缺位现象,没有真正树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二是有些项目法人单位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懂得不多、理解不深、执行不够,甚至存在有法不依、规避监督和不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等问题;既没接受过专业知识教育,也没水利工程建设经验,缺乏应有的理论和技能培训,缺乏起码的从业资格;三是项目法人组织结构不合理,在项目相对较多的情况下,各部门人员在多个项目身兼多个职务,苦于分身乏力,要求其认真细致的对某一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部分项目法人的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 

   1.1.4 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建设方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投入。    

    1.1.5 有些地方招投标不够规范。一是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严;二是招标文件编制不够规范、水平偏低;三是少数地方还存在一些人为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和地方保护的现象;四是评标未能真正按照择优的原则,减少人为因素,有些项目被简单地采用最低价中标和相当于抽签的方式评标。     

    1.1.6 工程建设主体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有些项目法人对建设合同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仍存在着认识差异;另外,由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多为各级财政投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拥有较多的决策权,造成部分管理者仍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在项目法人制定和签署合同中,不时存在风险分配和变更索赔管理不合理转嫁的现象,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诚信缺失 由于我国的行业信用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建立统一的全面的和动态的信用体系,监管难以到位。使个别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执业人员有机可乘。有些项目法人缺乏有效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机制,缺乏对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为的有效监管。虽然有些单位和个人屡屡违规失信,在一个地方违规失信,到另一地方或行业照样干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惩罚,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整个水利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施工不规范导致工程质量差   

    1.3.1 有些工程存在将主体工程变相转包、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现象; 

    1.3.2 部分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低、实际经验不足;     

    1.3.3 不按规范施工,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把关不严,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2.1 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一要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市场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积极推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三要大力推进水利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支持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行业协会,开展信息和评估业务,努力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规范优质的中介服务。四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把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2.2 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切实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作用。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为了顺利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一要高标准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要合理组建,既要求专业技术人才、业务管理人才和领导人才的合理配置,又要求有一定比例、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同时要求项目法人机构精简、运行效率高和协调与约束机制完善等。二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三要依法组织招标,并按规定签订有关合同。四要严格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五要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六要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七要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八要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九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和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十要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十一要积极推行“代建制”、“总承包制”等管理模式。 

    2.3 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决定性环节之一。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和管理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要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五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要持证上岗。     

    3 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保持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此要求我们在建设中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建立以“四项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程序为纽带,以确保质量为目标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和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中,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保证并提高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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