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是: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
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进行划分。
6.有关项目划分程序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7.有关质量术语
(1)单位工程(unitproject)。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指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3)见证取样(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