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施工工期 业主规定的溢洪道混凝土施工控制性工期为2004年11月至2006年2月;规划施工期为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历时23个月,月平均浇筑强度9013m3/月,高峰期月平均浇筑强度1.35万m3/月。最高浇筑强度100m3/d。 2、施工程序 溢洪道混凝土浇筑工序应在相应工作面的连续墙、灌注桩及基础处理等工作项目施工完毕后进行;贴坡混凝土在相应开挖工作面交出后进行。 溢洪道混凝土浇筑顺序按进口闸首段(桩号0-041.5~0+028)→泄槽段→挑流鼻坎顺序进行。由于泄槽段混凝土需从进口进入,故闸室段的溢流堰体需暂停施工,留作混凝土运输及其它施工设备通道,待泄槽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施工。 为满足混凝土浇筑强度要求,需考虑闸首段(含引水墙)与泄槽段混凝土平行施工,即泄槽段施工工作面交出后,随即安排泄槽段浇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