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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大小:16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11-09 15:56
  • 发布作者:空油桶定律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2.1承包商向监理处报送招、投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后,监理处应立即下达开工令。承包商在接到开工令后着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准备工作包括:1、编制施工方案、措施;2、制定施工进度计划;3、建立质量保证体系;4、完成建筑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试验;5、组织施工机械进场;6、按合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或不分包。 2.1.1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商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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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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