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安全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 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提供的安全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从施工阶段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结束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做好安全文明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1)编制的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2)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3)对于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拆除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格; (4)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方案; (6)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对于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并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