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5%~1.0%作为专项资金,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