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序交接流程说明 1、工序交接细则分为土建和机电工序交接2部分内容,其中,土建工序交接有11个交接项,机电工序交接有7个交接项,土建、机电工序交接流程通用; 2、工序交接流程基本步骤为: a)大区编制工序交接细则(根据检查结果反映情况及时完善工序交接细则); b)大区对编制的工序交接细则进行发布,同时编制预培训课件,针对交接内容对各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部进行培训; c)项目部在工序施工前对参建单位进行交底,明确交接内容与交接标准; d)施工单位在工序施工前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内容与检查标准,监理单位过程监督; e)施工单位在工序施工完成后,对施工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不合格进行返工,自查合格可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f)监理单位组织各方验收,对工序施工结果,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合格的由接收单位接收; g)对于联合验收中发现有不合格项,但不影响接收单位后续施工的,接收单位可接收,联合验收需做好相关记录,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尽早处理遗留问题以达到交接验收全部合格; h)季度检查或月度检查,大区对项目工序交接情况进行检查并打分。根据检查结果,指导项目进行改进,对工序交接细则有欠缺的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3、本流程主要增加了工序交接的2次预培训,以及在交接项有不合格内容但不影响接收单位后续施工情况的处理流程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