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围挡高度≥2.0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应考虑可重复利用,可使用角钢与镀锌铁皮制成或轻质材料制作而成,不得使用石棉瓦或其它危害健康的材料。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市内主城区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的宣传策划由营销管理部统一制定要求或设计。项目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置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与生活办公区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铁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