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方案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公司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及支护进行观测,并将所观测成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避免翻车。
(4)挖土作业严禁采取掏挖方法,基坑内作业应严格戴好安全帽。
(5)坑边应设防护栏h=1.2米,并刷黑黄警戒色,并挂"禁止翻越"的标志牌,栏杆根部周围加砌300mm高120厚设防水围堰,基坑周围应有专职安全员巡视。
(6)基坑回填土时,应先检查边壁是否安全可靠,用小车向槽内回填土时,不得撒把,拆除支撑应与回填进行协调一致。
(7)使用电动打夯机时,应有专人护线,并保证随时都能实行电源隔离。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配电箱、开关箱应放置在安全、防雨适宜的地点,打夯时严防砸着电线、非电工、机械工、禁止检修机电设备。
(8)进入较深的基础工程施工,应搭设有护身栏杆的的安全通道,斜道板上的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公分,坡度不得大于1:3。
(9)在深基础及地下室或潮湿处所使用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