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安全工作是维护安全生产、高质量生产、快速可持续生产的重要保证。本文从如何建设建筑业安全工作绩效评估的统一指标体系出发,分析了当前该体系的评估方法及存在缺陷,阐述了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并有针对性的构建了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框架,对建筑业安全的从事生产工作、充分的发挥建设职能、高效的实施全面建设有着科学规范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前言
“安全生产、效率第一”、“安安全全上班来、高高兴兴回家去”等安全警示标语醒目地挂在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时时刻刻提醒建筑工人以安全的工作行为实施科学、规范的建设生产。然而,由于各种利益的驱使与诱惑使人们看到了快速建设、快速竣工所带来的巨大生产价值,建筑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偷工减料、简化必要操作规程的快速建设。近期上海罗阳高层的坍塌事件敲响了警钟。
建筑施工业的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努力营造,共同协作的广泛目标,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稳定建筑生产秩序、促进各生产环节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为了达到安全、稳定、快速、高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减少不安全因素带来的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率,需要建立一套具有时效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的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并充分的按照该体系的指标规定进行科学的监控、及时周密毫无疏漏的评估,从而为安全的建设生产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及执行标准,为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范模式。
2.现行绩效评估方式的特点及缺陷
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是有力的规范行业秩序、监控行业生产质量、建设职能、建设任务、施工过程及最终实现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安全工作的绩效评估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仅停留在对安全数据的简单考核与指标落实上,即对比每年的死亡人数指标是否超过既定的规定标准,从而完成简单的安全质量考核工作。不可否认,此种简单的评估方式能使安全生产的理论数据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对其有利的控制作用,然而却使我们严重的忽略了安全建设来源于实际生产环节的重要现实,往往造成重数据指标、重生产结果轻环节建设、轻施工过程投入的肤浅安全控制局面。事实上此种只关心事故指标却忽视对其他指标的宏观调控的评估方式是无法适应当今建筑行业广泛发展需求的。我们应充分的认识到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模式,利用绩效评估的原理强化相对指标的建立,而非绝对指标的局限性考核。我们不应片面的追求事故发生率的下降,要知道产业规模的扩大、生产人员的扩充是呈逐年变化趋势的,市场的风险因素、挑战因素是逐步加强的,事故率连续下降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我们只有充分的考虑到各类综合的影响因素,基于相对的考核目标有效的实施绩效考核、全面的开展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充分的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建设管理部门的监控力度,才能使他们实事求是的承担责任、积极规范的生产建设,有效科学的严密调控从而共同营造完善、优越的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涵盖全面、内容夯实的原则使之充满了实效性、科学性、连续性、可行性的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与规范导向。
3.1充分适应建筑安全管理特点的原则
建筑安全绩效评估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建筑管理部门、建筑生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与积极管理,他们是绩效评估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建筑行业涉及的工作流程、环节较为复杂,对其安全工作的管理也具有管理对象特殊、管理权限丰富、工作流程纷繁复杂的特点。因此我们应充分的考虑到建筑行业的生产特性,制定与其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安全管理策略及绩效评估指标模式,来源于实际、充满时效性的对施工的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度、安全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控及综合的管理从而充分的为建筑行业营造安全生产的广泛空间。
3.2过程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相适应的原则
结果导向是指只注重评估的最终结果,而对实现这一结果的必要措施却不关心。过程导向则注重实现目标的过程环节,注重整个事态的发展方向及实现过程,强化过程引导结果的决定作用,即认为评估体系的建立重要在于施工评估过程的措施建立、制度建设。我们认为过于单一的强调哪一方的导向作用都是不科学的,一味的追求结果导向,会忽视管理部门的协调评估作用,忽视生产建设部门的努力建设及共同发展;而单纯的强调过程导向又将淡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规范作用及评价特性,因此只有我们有机的将这两种导向原则充分的结合,才能科学的实现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性,从而塑造建设工程在良性循环的环境中得到全面的发展。
3.3充分把握综合治理的原则
我们应充分的发挥建设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治理职能,使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第一,注重实效、预防为主的生产环境中得到长足的发展。我们应注重把握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综合管理的安全方式在企业从设计预算到招投标管理、施工进程、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实施综合管理的安全手段,通过及时的督导、现场的勘察配合工程监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把关,强化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业秩序。
3.4实现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建筑安全工作的指标考核也由原有的计划经济控制下以行政手段、普查运动式为主的监管方式向法律化、经济性、智能性、综合化的管理方式变更。因此,我们应主张运用差别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适应政府职能及管理方式的转变,设计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从而实现建筑行业健康、快速、创新的发展。
3.5充分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阶段
构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合乎规律、符合我国建筑行业发展水平及实际需求,应充分认清我国落后生产力与人们物质文化需求严重不相符的局面,全面的考察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与各类技术指标、管理水平的相适应程度,从而建立以相对指标为主、绝对指标为辅的考核指标体系。
3.6充分重视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
建筑安全工作多元化、多视角的发展特点决定其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与工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因此很难用定量的指标进行规范,而政府的弹性管理方式及公立性也决定了其绩效指标很难量化考核,因此我们应在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中以定量的方式规范业绩指标并以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规范工作指标。
4.建立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4.1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是建设主管部门针对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的现实目标而采取的指标控制手段,包括基础指标、能力指标、保障指标和措施指标。基础指标即是法律法规指标与制度建设的综合体现,建设管理部门必须依法的遵循法律法规为建筑安全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发展水平制定相适应的变革与创新,以国家法规为统筹、地方法规为导向配合具体、全面、细化的工作制度实施充分科学的工作指标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包括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事故安全通报预警制度、事故约谈制度等。能力指标则是针对建设管理部门实行的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工作作风的规范。我们应在权责的范围内以正派、严明、具有公信力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实行行政许可、处罚及上报的职责,强化有效、科学、及时处理事故的能力,通过民众投诉率、满意度、事故上报、解决周期等能力指标充分的体现对建筑安全实施的有效管理。保障指标是责任计划与监管力量的统筹规范,我们应有效的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网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化的监控预警体系,努力的发展电子政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项负责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保证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从而做好安全建设工作的保障环节。措施指标包括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专项工作等具体指标。其中监督检查是保障建筑安全的核心,我们要实施覆盖率高、检查高度频繁、无规律性的措施,及时的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从而使建筑企业在及时检查及时整改的状态中得到健康、安全的发展。针对建筑行业一线从业者文化素质较差、安全生产意识较薄弱的现状,我们应制定合理的培训上岗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控制基础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以关爱生命、注重安全的行为规范实施安全的生产。
4.2业绩指标
业绩指标分为四项一级指标,它们是相对指标、绝对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和专项指标。相对指标分别考察建筑企业在生产总值、建设面积、从业人员基数上的事故死亡率,绝对指标则单纯的规定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包括较大、重大及特大事故的指标,死亡3至9人的为较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的为重大事故而一次死亡30人或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事故。
5.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建设部门、管理部门全员的努力配合、共同探索才能结合建筑施工的特色、重点环节、难点核心建立多级的安全管理指标框架、事故评价体系。今后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指标权重细化、评估责任划分等环节的探讨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社,2009:12-13.
[2]武玉英.我国政府绩效指标设计的几个基本取向[J].中国行政管理,2009,(5):35-36.
[3]张强.坚持综合治理保障建筑安全[J].中国建设报,2009,23(6):45-46.
关键词: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前言
“安全生产、效率第一”、“安安全全上班来、高高兴兴回家去”等安全警示标语醒目地挂在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时时刻刻提醒建筑工人以安全的工作行为实施科学、规范的建设生产。然而,由于各种利益的驱使与诱惑使人们看到了快速建设、快速竣工所带来的巨大生产价值,建筑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偷工减料、简化必要操作规程的快速建设。近期上海罗阳高层的坍塌事件敲响了警钟。
建筑施工业的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努力营造,共同协作的广泛目标,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稳定建筑生产秩序、促进各生产环节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为了达到安全、稳定、快速、高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减少不安全因素带来的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率,需要建立一套具有时效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的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并充分的按照该体系的指标规定进行科学的监控、及时周密毫无疏漏的评估,从而为安全的建设生产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及执行标准,为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范模式。
2.现行绩效评估方式的特点及缺陷
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是有力的规范行业秩序、监控行业生产质量、建设职能、建设任务、施工过程及最终实现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安全工作的绩效评估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仅停留在对安全数据的简单考核与指标落实上,即对比每年的死亡人数指标是否超过既定的规定标准,从而完成简单的安全质量考核工作。不可否认,此种简单的评估方式能使安全生产的理论数据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对其有利的控制作用,然而却使我们严重的忽略了安全建设来源于实际生产环节的重要现实,往往造成重数据指标、重生产结果轻环节建设、轻施工过程投入的肤浅安全控制局面。事实上此种只关心事故指标却忽视对其他指标的宏观调控的评估方式是无法适应当今建筑行业广泛发展需求的。我们应充分的认识到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模式,利用绩效评估的原理强化相对指标的建立,而非绝对指标的局限性考核。我们不应片面的追求事故发生率的下降,要知道产业规模的扩大、生产人员的扩充是呈逐年变化趋势的,市场的风险因素、挑战因素是逐步加强的,事故率连续下降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我们只有充分的考虑到各类综合的影响因素,基于相对的考核目标有效的实施绩效考核、全面的开展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充分的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建设管理部门的监控力度,才能使他们实事求是的承担责任、积极规范的生产建设,有效科学的严密调控从而共同营造完善、优越的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涵盖全面、内容夯实的原则使之充满了实效性、科学性、连续性、可行性的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与规范导向。
3.1充分适应建筑安全管理特点的原则
建筑安全绩效评估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建筑管理部门、建筑生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与积极管理,他们是绩效评估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建筑行业涉及的工作流程、环节较为复杂,对其安全工作的管理也具有管理对象特殊、管理权限丰富、工作流程纷繁复杂的特点。因此我们应充分的考虑到建筑行业的生产特性,制定与其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安全管理策略及绩效评估指标模式,来源于实际、充满时效性的对施工的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度、安全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控及综合的管理从而充分的为建筑行业营造安全生产的广泛空间。
3.2过程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相适应的原则
结果导向是指只注重评估的最终结果,而对实现这一结果的必要措施却不关心。过程导向则注重实现目标的过程环节,注重整个事态的发展方向及实现过程,强化过程引导结果的决定作用,即认为评估体系的建立重要在于施工评估过程的措施建立、制度建设。我们认为过于单一的强调哪一方的导向作用都是不科学的,一味的追求结果导向,会忽视管理部门的协调评估作用,忽视生产建设部门的努力建设及共同发展;而单纯的强调过程导向又将淡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规范作用及评价特性,因此只有我们有机的将这两种导向原则充分的结合,才能科学的实现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性,从而塑造建设工程在良性循环的环境中得到全面的发展。
3.3充分把握综合治理的原则
我们应充分的发挥建设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治理职能,使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第一,注重实效、预防为主的生产环境中得到长足的发展。我们应注重把握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综合管理的安全方式在企业从设计预算到招投标管理、施工进程、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实施综合管理的安全手段,通过及时的督导、现场的勘察配合工程监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把关,强化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业秩序。
3.4实现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建筑安全工作的指标考核也由原有的计划经济控制下以行政手段、普查运动式为主的监管方式向法律化、经济性、智能性、综合化的管理方式变更。因此,我们应主张运用差别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适应政府职能及管理方式的转变,设计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从而实现建筑行业健康、快速、创新的发展。
3.5充分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阶段
构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合乎规律、符合我国建筑行业发展水平及实际需求,应充分认清我国落后生产力与人们物质文化需求严重不相符的局面,全面的考察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与各类技术指标、管理水平的相适应程度,从而建立以相对指标为主、绝对指标为辅的考核指标体系。
3.6充分重视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
建筑安全工作多元化、多视角的发展特点决定其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与工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因此很难用定量的指标进行规范,而政府的弹性管理方式及公立性也决定了其绩效指标很难量化考核,因此我们应在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中以定量的方式规范业绩指标并以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规范工作指标。
4.建立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4.1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是建设主管部门针对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的现实目标而采取的指标控制手段,包括基础指标、能力指标、保障指标和措施指标。基础指标即是法律法规指标与制度建设的综合体现,建设管理部门必须依法的遵循法律法规为建筑安全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发展水平制定相适应的变革与创新,以国家法规为统筹、地方法规为导向配合具体、全面、细化的工作制度实施充分科学的工作指标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包括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事故安全通报预警制度、事故约谈制度等。能力指标则是针对建设管理部门实行的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工作作风的规范。我们应在权责的范围内以正派、严明、具有公信力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实行行政许可、处罚及上报的职责,强化有效、科学、及时处理事故的能力,通过民众投诉率、满意度、事故上报、解决周期等能力指标充分的体现对建筑安全实施的有效管理。保障指标是责任计划与监管力量的统筹规范,我们应有效的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网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化的监控预警体系,努力的发展电子政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项负责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保证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从而做好安全建设工作的保障环节。措施指标包括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专项工作等具体指标。其中监督检查是保障建筑安全的核心,我们要实施覆盖率高、检查高度频繁、无规律性的措施,及时的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从而使建筑企业在及时检查及时整改的状态中得到健康、安全的发展。针对建筑行业一线从业者文化素质较差、安全生产意识较薄弱的现状,我们应制定合理的培训上岗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控制基础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以关爱生命、注重安全的行为规范实施安全的生产。
4.2业绩指标
业绩指标分为四项一级指标,它们是相对指标、绝对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和专项指标。相对指标分别考察建筑企业在生产总值、建设面积、从业人员基数上的事故死亡率,绝对指标则单纯的规定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包括较大、重大及特大事故的指标,死亡3至9人的为较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的为重大事故而一次死亡30人或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事故。
5.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建设部门、管理部门全员的努力配合、共同探索才能结合建筑施工的特色、重点环节、难点核心建立多级的安全管理指标框架、事故评价体系。今后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指标权重细化、评估责任划分等环节的探讨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社,2009:12-13.
[2]武玉英.我国政府绩效指标设计的几个基本取向[J].中国行政管理,2009,(5):35-36.
[3]张强.坚持综合治理保障建筑安全[J].中国建设报,2009,23(6):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