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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安全监理的控制

 摘要: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设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促使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安全,以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本文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进行总结和分析,结合安全监理的理论体系,提出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监理原则以及细化的具体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工程建设  安全  监理  控制
        中图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挥其作用的同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安全已成为制约我国建筑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全国建设系统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每年多层次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施工作业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建筑业投资逐年快速增长时期,建设工程的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诸多不良因素造成安全事故多有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在总体上仍然比较严峻,安全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仅次于次矿业,在各产业系统中高居第二位,严重危及建筑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安全。
       
        1、建设工程已施工安全现状概述
        据统计,在2009年的上半年,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下降6.50%和2.52%。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两个上升”: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数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上升了5.26%和17.81%;二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海南、河南、贵州、宁夏、内蒙古等14个省区的事故死亡人数,均比2008年同期有所上升。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才能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就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问题的事例屡见不鲜,具体原因还是归结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的安全施工,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换句话说,在建筑项目施工中,领导注视安全施工,并以身作则,必然会使得全体施工人员时刻注意着安全隐患,并上报给领导,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客观因素相当多,但是,现场安全设施的无法落实永远都是安全隐患发生的必备条件。很多国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都是昙花一现,追求形式。在安全工作中,必须全面落实在基层,所谓落实在基层,系指着重抓现场安全工作,着重抓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着重抓技术环节的安全工作,并落实安全工作于全体职员中去。
        (2)在建筑施工中,也存在着安全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安全和施工之间的问题似乎永远都不可避免,所以必须合理有效处理两者关系,保证施工和谐。必须加强在组织施工的同时深入狠抓安全。两手抓,一手抓施工一手抓安全,然而安全问题都有滞后性,所以控制安全隐患可事前抓安全,脚踏实地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可事后抓安全。无乱哪种方法都是有效可行的,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损失都是巨大的,所以事前必须彻底分析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施工中注重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后必须吸取教训,严禁同样事件发生两次。时刻保证安全隐患在控制中和可控制中两种过程,才能彻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安全隐患分析
        2.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问题不断变化。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没有两块土地具有完全相同的地址结构,况且建筑工程规模是多样的,从几百平方米到数万平方米不等,建筑结构是多样的:有木结构、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建筑功能、所用的材料、工艺方法、施工机具也是同样是多样的,可以说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建筑产品。不同的人员、材料、设备建造不同的建筑产品,其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建筑环境都有很多差别,这些差别决定了施工过程中总会不断地面临新的安全问题。
        建筑工程的流水施工作业,使得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地点和作业环境,因此工程施工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随着工程进展,作业人员所面对的工作环境、作业条件、施工工艺等不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给施工现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建筑施工机械具有高能耗、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尘土、大热量、强光线等因素的干扰;建筑施工多是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受天气、气候、温度影响大,这些都是作业人员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药承担超长的安全风险。劳动对象体积大、规模大,劳动工具粗笨,加大了施工作业的危险性。
        2.2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管理
        施工企业与项目部分离,使安全措施不能得到充分的落实,一个施工企业往往同时承担多个项目的施工任务,企业与项目部通常是分离状态。这种分离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更多的由项目部承担。但是,与工程项目机构的临时性和施工人员的流动性,经济压力大,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被忽视,公司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不能在具体的项目上得到充分的落实。
        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诸多单位,多个建设主题的参与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增大。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总承包的,有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承担连带责任。施工队伍和人员流动性较大,使得现场的施工人员经常发生变化,而且施工人员属于不同的分包单位,有着不同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目标导向对施工企业形成一定的压力,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管理主要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管理。业主通常只要建筑产品结果,不求过程,而安全生产管理恰恰体现在施工的每一过程上。项目具有明确的质量、时间、成本目标,这些使得施工企业承受较大的压力。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使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施工企业生产过程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和投资密集。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而工人与施工单位间的短期雇佣关系,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不足,使得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安全行为成为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安全生的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较大,表现为安全事故的多发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从系统的角度,整合各方面资源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安全事故发生于具体的施工作业活动中,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行为管理,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采取有效的工作步骤和操作程序,是施工企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几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根据历年统计结果对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规律分析,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具有发生部位和发生类型的规律性和重复性特征。
        2.3工程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任何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其深刻原因的,结合我国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引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总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基础原因三大类。
        (1)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指物、环境以及人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老化不良,材料质量不合格等等。它们构成了施工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成事故。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自然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工作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自然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会增加施工难度,工作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会引起工人的情绪变化、增加起疲劳程度,这些都使得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大。人的不安全状态通常是指工人生理状态不稳定或处于病理状态,也包括工人的技能不熟练、专业安全知识水平不够,甚至还包括工人的性格是否适合本职工作。这些因素都会引起工人大脑识别水平的变化从而降低他的政策反应能力,造成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指建筑安全管理缺陷和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建筑安全管理缺陷包括技术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防范措施不当、管理责任不明确等。比如:劳动组织不合理会造成施工场地狭小、相互干扰,从而引起交错事故的发生;管理责任不明确进一步可以分为承包商责任不明确和业主责任不明确。对于承包商责任不明确,虽然《建筑法》明确规定承包商必须为工人投保,但投保只是转移了承包商安全管理的风险,并没有实质上减少建筑工人作业的风险,相反却削弱了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淡化了承包商的责任;对于业主责任不明确,主要体现在业主指关心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问题,经常要求施工单位抢进度、赶工期而忽视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状况,而一旦出了事故,业主却一点责任都不承担。这些因素均为建筑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另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安全责任不够明确,或者知道安全责任而没有得到切实履行。究其原因一是各责任主体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各项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除施工单位外,对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经济处罚,更谈不上刑事责任;二是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认为施工安全知识施工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持观望态度。主要表现在各参建主体单位安全意思淡薄,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导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不到位,任意压缩约定工期,无证上岗,施工方案不审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隐患不整改,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隐瞒不报,私下花钱解决,导致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没有收到应有的法律法规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因而更使一些责任人对施工安全漠不关心,听之任之。以至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而忽视了劳动者的施工条件、安全保护和环境的改善,甚至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为代价。
        再者,建筑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大多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没有投入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主要原因有:(a)一些地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最低价中标,建设单位根本没有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规定纳入工程预算成本中。(b)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无法按时足额投入,安全生产无法保证。(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导致建设单位钻法律空子,更不用说安全生产措施费了。
        (3)基础原因。基础原因包括教育原因、体制原因以及社会原因,总体上涉及到经济、文化、学校教育、民族习惯、社会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比如教育原因,建筑工人的受教育程度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产业工人中都是很低的,具体到我国,由于大量农民工的存在,这个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虽然《建筑法》明确规定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但是,现实中某些管理人员往往忽视或者不情愿花钱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或者只是将安全教育走走过场,使建筑安全培训制度不能彻底落实,最终导致工人缺乏必备的安全施工知识而引发安全事故。
 
        3、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优化措施
        3.1 安全监理一般职责
        从安全监理的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监理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单纯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到“三控、二管、一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全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职责是越来越明确。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必须把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来抓,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安全监理的任务。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编制好监理大纲、规划。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及有关程序。
        (3)督促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是施工主体.也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理重点是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监控。 转贴于 中
        3.2 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
        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前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分析,掌握施工潜在的危险,预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次数以及规模,运用假设分析法判断危险实际发生时,对工程造成的最大损失和影响,以确定合理的安全风险控制点,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件的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监理部应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日常跟踪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结合旁站、巡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并按监理规范规定做好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或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专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检查、讨论:安全监理日记制度、安全月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巡查制度、安全验收制度、主要结构关键部分抽检制度、专题会议制度等。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实施监理时,应采取合理的监理措施实施程序,掌握好尺度,逐步渐进。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并形成例会纪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安全监督检查的动态实时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实时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因素,若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会给工程带来损失,所以安全工作必须天天抓、长抓不懈。
 
        4、结语
        当前形势下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因此安全监理异常重要。作为监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职责,在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动态监理策略,抓住任何细节中的安全隐患,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1]源泽林,杨广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安全,2008,(4):23-25.
        [2]曹莉,钱厚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遏制质量安全事故[J]。广西城镇建设,2009,(7):11-11.
        [3]王淑红。浅谈建设工程安全监理[J]。山西建筑,2007,33(24):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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