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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安全性设计的思考

[摘要]建筑设计时必须要考虑建筑的安全性。本文就从建筑构造和建筑物理等设计方面就建筑安全性设计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建筑构造设计、建筑使用视觉上的以及随时间季节变化的安全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在建筑设计中避免这种安全性问题的出现。 

[关键词]建筑安全性设计;建筑构造;建筑物理 
  引言 
  建筑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场所。建筑师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同时,也会随之产生一些安全隐患的建筑安全性问题。建筑安全问题在各种用途的建筑中都存在,如学校的疏散安全问题。下面就设计中出现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1.建筑构造设计的安全问题 
  一些建筑安全问题是紧随着新型建筑材料的出现或新的设计处理手法的出现而产生的。如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建筑中,采用的大面积落地玻璃幕墙、玻璃隔断或大面积的无框玻璃门扇等。由于玻璃的易碎性和与其连接构件的节点强度等问题,加之在建筑上又缺少必要的保护(提示性)建筑构件、饰件等措施,就易产生安全性问题。曾发生很多撞上玻璃和玻璃破碎伤人事件,给人身财产带来损失。问题的产生,主要是设计上对不同类型及群体的行为活动考虑不周,以及对保障使用安全的技术措施设计不到位。在注重美观设计的同时必须把安全设计放在首位,把建筑安全设计贯穿于设计的全过程。所以在采用大面积玻璃材料的同时,应在一些必要的位置加设保护(提示性)建筑构件、在玻璃构件的联接上下些功夫来研究,做到既在建筑空间上通透明亮,又保证了使用者在使用上的安全。 
  现在一般的公共建筑(如商场)中,多采用了白钢楼梯扶手和栏杆。由于一些建筑师对此部分构造安全性不重视,或干脆放手让建筑承包商自己去随意干(承包商往往偷工减料)。就使很多公共建筑中的楼梯扶手高度和竖向栏杆间隙达不到规范的安全要求。这样就易对幼儿在使用上的安全造成威胁。将办公建筑内应用的精美栏杆,再用到商场等各类公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就不合适、不安全。不同类型的建筑套用不变的构造做法就会产生安全隐患问题。如住宅的室内窗台,对≥0.9m高时,规范上并无设置栏杆要求,但住户入住后大多都铺上了较厚的木地板,这样使窗台实际的高度减少了很多。但这一点在先期的建筑设计中均未做认真考虑。建成的住宅在使用时对用户,特别是对幼儿的安全将有一定的威胁。 
  在托幼建筑中供幼儿活动的露台上,由于建筑设计的女儿墙高度不够,使用单位在后期就加上了一些较高的护栏。这些护栏不但影响建筑整体的形象美观,且有的不够牢固。这些问题的产生也凸现出了当初建筑设计上的粗糙和对幼儿安全的不够重视。再如托幼建筑中的卫生间,有的在设计和安装上所采用的是成人用的成品大便器。因其蹲位较宽,对幼儿来说是非常不适也极易发生危险。现行规范对所采用的成品蹲式大便器也没具体要求,这就造成了这方面的一个缺憾。所以在托幼建筑设计中各建筑构件尺度要小些,要与其它建筑的设计有所区别。在中小学校的建筑设计上,二层及以上的外窗应规定一律向内开,窗台的高度也应以安全为主≥900(当然应该是净高)。避免在外窗的设计上显得很随意,使学生在日常使用(如擦窗)时发生危险。 
  楼梯梁碰头问题也是经常在建筑中发生的老问题,有些设计中往往对其规范要求的安全净空特别是斜向净空要求不注意,没有在此严格地执行规范要求,造成了很多建筑次品工程。这不但会造成碰头伤人事故,还会影响人们正常的交通使用。女儿墙表皮脱落掉下致人伤亡事故,就是由女儿墙的防水、保温构造问题产生的。若女儿墙的根部和屋面保温做得不好,在季节变化时混凝土屋面板产生的水平力作用下,会使女儿墙根部产生通长的水平裂纹,日久将会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另外现在民用建筑都在外墙面上采用了节能保温(隔热)材料,这些保温材料和外墙体的结合就产生很大问题。在外界温度不断变化中,两种材料膨胀系数不一样,相互间就会产生剪切应力。这样两者间粘结力会下降,会造成墙面脱落的事故发生。还有在建筑外立面较小的构造造型上,设计者往往用这些强度很低的保温材料来做这些凸出节点造型。在其外面做了抹灰层或粘贴面砖后,在重力和气候作用下日久就会大块掉落伤人砸物。这说明一些小的构造疏忽若不注意就将会引起较大的安全设计问题。 
  住宅入户后的二次装修,这已经是普遍性问题。由于有些住宅在设计上的不合理及较多的住户忽视或不懂建筑安全问题,只想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随便改动承重结构,追求装修虚饰的外表。所做出的二次装修不但给住宅的整体结构带来直接危害,也对建筑的构造造成一定的安全影响。这些问题也反映出我们的住宅设计水平还是没有跟上现时人们居住需求的变化,对于住宅这种量大面广的建筑研究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也希望尽快出台这方面的统一管理法规,使住宅开发和物业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建筑使用视觉上的安全性问题 
  建筑安全性问题有些是摸得着碰得见的,而有些是视觉和心理上的,如建筑视觉安全性问题。其实建筑设计中私密空间的分隔和遮挡等设计手法,从实质上来讲,就是将不同的、不需要的视线进行组织、分隔和阻断的设计,从理论上来讲就是视觉安全性设计。如果设计者在此问题上模糊不清,研究的不彻底,反映到实际建筑设计上就会产生构造做法错误或组织运用不合理。在实际中也会给人造成视觉上的不安全危害。虽然这种危害是心理上的,但有时这种危害也是非常严重的。它涉及到深层次的心理及伦理学方面的问题。建筑师应把好安全性设计关,并担负起自己应有的安全责任。如一些群体规划布局设计和单体建筑物设计,在这类设计上也时常存在着许多缺陷。规划上,建筑物间距过小,相对的建筑物就存在视线干扰,不安全。甚至于两建筑间距离过小,两建筑内人的讲话都相互间都能听得见,根本无隐私可言。在建筑单体设计中,对视线遮挡判断错误,设计不合理、混乱,矛盾较多,而有些甚至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一些遮挡阻截构件构造设计不牢固、易损坏,有些虽设了构件但是无实际功效不起任何作用,也是单体建筑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现在建筑物上大量采用的镜面玻璃,用在整个墙面上,白天看建筑立面效果非常好,从外向里的视线也能阻断。但入夜后,其建筑内部人员的活动在室内灯光下就完全展示给了路人。设计者对产生这个问题重视和研究得不够,使得一些必须要视线阻隔的私密空间暴露出来。所以,在这一点上就要求设计者在采用外立面围护材料上,要认真了解其特性,并进行全方位的考虑。现代建筑材料的应用使建筑构件更显简洁精致,但有时却忽视了人的惯常安全心理反映。有的构件从理论计算上是满足安全的,但在人的视觉心理上,往往对构件的尺度有一个安全的经验概念。使用者往往在印象中,感觉粗壮轮廓的构件安全感较强,纤细构件的安全信任感较弱。所以建筑构件的设计应考虑到人的这一心理因素,使所做的建筑构件设计更加具有便于人们接受的宜人尺度。建筑的视觉安全性问题也涉及到人们常常提及的光污染问题。建筑物上采用的镜面材料和光滑的金属屋顶饰件,反射的阳光光线非常强烈。受到强烈光线反射的人,视觉大受影响,如长时间作用在心理上的反映是心情烦躁,心态极易发生波动。生理上的条件反射是头晕目旋,坐立不安,动作变形。这对行驶在城市街道上的汽车司机和在空中准备起降的飞机驾驶员来说更是非常危险的。 
  3.随时间季节等变化的安全性问题 
  前面提到的幕墙问题是随着昼夜变化产生的,而有些问题是随季节变化产生的。在南方地区,近年来台风频频登陆,事故频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屋顶搭盖物被大风吹毁的事例也不少。比如浙江大学逸夫楼在一夜大风劲吹下,所有的幕墙玻璃几乎都被吹毁。如9914#台风登陆厦门吹倒了厦门会展中心施工塔吊,厦门太古飞机工程公司机库钢板屋面被风掀翻,也是人所共知。除上述建筑物及其群体在大风中其覆面材料或构件被毁坏的事例外,由于建筑物的体型及其群体布局不当而给行人及地面交通、生活环境等带来的不良风环境影响的事例也更多。在大风季节时,高层建筑及其群体的布局,可能造成对自身及其周围不良风环境,甚至风灾的课题,已责无旁贷地展现在今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的面前。 
  在现代高层建筑和一些大体量建筑里有几千至上万人一起工作生活,这些人共用几个安全通道,并共用一个或是几个通风系统。疾病防护安全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像在非典等特殊时期此问题就尤为敏感。所以越是较高的高层建筑和大体量建筑人员越多,安全问题就越显突出。如果一旦发生危险,病毒扩散、逃生、救援等问题都是较难控制的,所以在建筑安全设计问题上就要更加高度重视。 
  4.结语 
  以上阐述了除防火和抗震两方面外建筑设计中的安全性问题,在建筑设计行业中应从根本上认识到并关注建筑安全性设计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建筑设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设计理论上,加强建筑安全性问题的研究,适时出台建筑安全设计方面的规范(规定、标准),以指导现时的建筑设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各类设计规范和规程中有关建筑安全性方面的条款不断加以完善,并在要求上更严密、更系统。使建筑的安全性设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建筑设计上所采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在安全上要有充分的认识,从使用者的角度先行进行安全性设计评估。研究其特性、应用的场合、接触它的使用者群体类型等。确定是否具有安全性,扬其利避其弊。不能只注重了其美观的一面,而忽视了它所带来的潜在安全方面的威胁。 
  让我们来共同关注建筑安全性设计,关注使用建筑的安全性问题。使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舒适且安全的建筑内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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