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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建筑防火

【摘 要】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古建筑被无情的大火吞噬,给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遗憾,也成为文物保护、消防工作者的重大课题。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古建筑越来越受到火灾的威胁。如何适应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消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就古建筑与火灾原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就消防对古建筑保护方面进行探讨,以求得保护之良策。 

【关键词】古代建筑;防火对策;火灾分析 
  1.古建筑火灾原因分析 
  1.1雷击起火 
  古建筑物遭雷击,或因雷电起火被焚毁的事件不胜枚举。如文献记载,明朝时北京故宫前朝三大殿三次遭雷击被焚,永乐十九年,奉天、华盖、谨身三殿遭雷击焚毁;嘉靖三十六年“大雷雨,戌刻火作”,三殿被焚殃及午门;万历二十五年归极门雷击起火,延至三殿,一时具烬。清光绪十五年,天坛祈年殿遭雷击焚毁。1969年承德避暑山庄普佑寺,因未安装避雷设备,遭雷击起火,著名的法轮殿和周围群楼、配殿94间全部付之一炬;2004年5月11日山西运城稷山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佛寺遭雷击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奋力扑救,大殿才免遭劫难,但仍有部分建筑被毁坏。如2005年8月1日大同市明代建筑总镇署(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遭雷击起火,着火区部分屋顶坍塌。2010年7月24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普惠寺大雄宝殿发生火灾。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雷击,烧损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920平方米。 
  雷击引起古建筑起火,有两种情况:一是古建筑没有安装避雷设施而透受雷击;二是古建筑虽然设有避雷设施,但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没有达到要求,同样可以遭受雷击。 
  1.2长期干旱、高温 
  导致古建筑特别是木制结构的建筑物或其间的堆积物自燃,引发火灾。 
  1.3生产用火 
  如寺院加工香、烛,不慎引起火灾。 
  2.古建筑火灾扑救难度 
  由于古建筑所处的位置、古建筑的结构、古建筑内置设施等多因素的限制,形成火灾扑救的障碍。一旦古建筑着火,火情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故其损失往往惨重。 
  (1)大部分古建筑采用纯木、砖木、土木建造,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经过千百年的风干,极易燃烧。如果是寺院,其内悬挂的帐幔、字画等物,进一步加大了火灾荷载。如果是民居,其内家具、衣被等,也是易烧不易灭者。 
  (2)殿高堂阔,连片成群,没有有效的防火分隔,极易蔓延。一旦其中一个建筑失火,就会引起火烧连营。发生火灾时回廊就成为火灾蔓延通道。文化古村落,也是民居连片,一旦起火,也是连片遭殃。 
  (3)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米,无疑限制了常规消防车的通行,一旦发生火情,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大多数古建筑远离城市,道路崎岖,消防队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加上水源缺乏,一旦失火,难以扑救。而位于只有狭小通道的古建筑群落中某些建筑物起火,由于消防通道的阙如,消防车也是难能直临现场。 
  (4)由于建筑物自身,或其间的堆积物,或其间的电线与电气等因素导致起火,而起火因素多而不定,也会给扑救造成一定的难度。 
   3.“防”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既往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的惨痛教训,以及现存的古建筑仍然遭受火灾的威胁,我们需要给出消防的对策,加强防灾措施的实施。笔者供职的所在地――武夷山,是世界双遗产地,有古越悬棺,有闽越王城遗址,有武夷宫,有闽北廊桥典型代表――余庆侨,有明清徽派建筑群落下梅村,还有革命老区的古建筑以及现代诸多建筑物等等。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对世界遗产的定义,古建筑属于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瑰宝。古建筑是古代文化发展的标志,具有科学技术、文献、历史考古、美学艺术等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凡此种种,都必须加强保护,以保证其永续存在。故要求人们首先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意识,防范于未然。 
  3.1加强消防管理,杜绝“人为灾害” 
  古建筑消防工作侧重于“防”字。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防火安全检查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 
  3.2设置可靠的防雷设施。 
  由于古建筑一般都建在较高的台基之上,接触点高,木质干燥,周围古木参天,极易引起雷电火灾。北京故宫、西藏布达拉宫、应县木塔等古建筑在历史上都曾遭遇雷击。因此,设置有效的防雷设施是防火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并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3.3建设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 
  考虑到有些古建筑位于山上缺水地区,可以利用现代动力设备安装由山下向山上专门送水的设备,或者建立消防水池。在不影响古建筑整体景观的条件下,适当在古建筑群内修筑消防车道,以便消防车能直接深入到古建筑群内部,这样有利于出水、登高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3.4科学、合理设置古建筑火灾报警探测器 
  根据初起火灾较易扑灭的原理,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形象的前提下,合理的在古建筑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便显得尤为重要,且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应采取增设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如增设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防火装置和排烟系统。 
   4.“消”的对策和措施 
  要将消除隐患、扑灭火势落实到实处,还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购买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水泵等)并且能够使用,远水解不了近渴,当古建筑发生火灾时,城市消防队一时难以到达,利用以上装备就会使古建筑单位具有消灭一般和初期火灾的能力,达到自救的效果。 
  (2)古建筑所在单位及消防队平时应多进行调查研究,熟悉古建筑的位置、建筑形式、结构特点、重点部位、道路和水源等情况,要充分估计风力和风向可能对火势蔓延的影响,作好战前准备,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3)灭火时快速查明起火部位、火势发展趋向和火灾威胁文物的程度,针对单体古建筑、古塔和古建筑群等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必要时,要进行破拆古建筑,控制火势。 
  (4)古建筑群中廊房、配殿发生火灾,已出现“火烧连营”之势时,要重点布置力量,保护大殿、厅堂等主体建筑和转移存放珍贵文物的建筑,阻止火势向其蔓延。 
  (5)在山区的古建筑发生火灾,如果危及森林的安全时,应在主要蔓延方向,对紧靠古建筑树木的树冠上射水保护,必要时可砍伐树木,开辟出防火隔离带,并组织力量,严格控制火势蔓延,确保森林的安全。 
  古建筑是不可替代不可再生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结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通过努力,着力构筑古建筑消防管理新机制,要尽量多地采用先进的、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进行古建筑的防火、灭火工作,确保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让古老神奇的文化遗产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政府也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古建筑消防工作,多立项支持古建筑防火研究工作,拨款改善古建筑防火技术装备。只有我们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探讨思索,才能使中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永久生命力。   
  【参考文献】 
  [1]肖东.福建屏南百祥桥原址重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古建园林技术,2009(04). 
  [2]张中江.文保单位火灾频发国家文物局要求加强消防安全中国新闻网,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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