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筑防火主要考虑3个方面:第一是保证建筑内的火灾隐患降低到最低点;第二是最快地知晓火情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自动灭火;第三是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撤离。基于以上原则,通常将建筑防火对策分为4大部分:被动防火对策、主动防火对策、人员安全疏散对策、消防管理对策。被动防火对策是指采用合理的建筑设计、有效防火分隔、提高或增强建筑构件或材料承受火灾破坏能力来限制火势扩大和保证人员财产安全。
【关键词】公共建筑;防火安全
主动防火对策是指采用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或其他灭火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限制火灾发生和发展。人员安全疏散对策是指通过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组织疏散路线、设置诱导标志等措施,使火灾时人员能够安全地撤离着火区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防管理对策是指通过对建筑内的工作人员、常驻人口等进行的消防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以降低火灾的发生率及提高人员在火灾中的自救能力,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其中消防管理对策是在建筑物落成以后的日常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内容,与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关联较小,因此,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防火安全设计的控制要素就包括了前三大方面的内容。
1.被动防火设计评价要素
总平面布局防火:
公共建筑的种类很多,有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讯建筑和交通建筑等。在进行各类型公共建筑的总体布局时,除须考虑一般的要求外,在防火设计上还应保证方便直捷的交通联系,处理好主体与裙房的关系,保持与其他各类建筑的防火间距,合理安排广场、空地及绿化,并提供消防车顺利接近建筑物的良好条件。
1.1一般要求
在进行公共建筑的设计时,首先需要考虑如下几点:
(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公共建筑的位置。
(2)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3)建筑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4)根据建筑的用途、重要性、规模等,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合理设置消防车道。
(5)在高差较大的地区布置建筑物时,应充分考虑地势条件对相邻建筑物消防安全所构成的威胁。
1.2防火间距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火灾除了在建筑物内部蔓延扩散外,有时还会通过一定的途径蔓延到邻近的建筑物上,从而严重威胁相邻建筑的安全。为了尽量减少外来的威胁,十分有效的措施是在相邻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即防火间距。从消防方面考虑,防火间距还起到了为消防灭火战斗,为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疏散提供场地的作用。在建筑总体布局中,控制好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术措施。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如辐射热、风向、风速、外墙上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开口面积大小、室内的可燃物种类及数量、相邻建筑物的高度、室内消防设施情况、着火时的气温和湿度、消防车到达的时间及扑救情况等。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都可以从规范中找到相应的规定。
规范中规定的防火间距是考虑了防止热辐射作用造成火灾延烧,满足消防扑救火灾时消防车最大工作回转半径的要求,消防扑救的影响作用以及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执行规范的要求时,应注意防火间距是按照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突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突出部分的外缘算起,但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一般情况下,在建筑总体布局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但因场地狭窄、地皮紧张、受地形限制等各种原因难以设置应有的防火间距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应变措施加以补救。
1.3消防车道
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时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及时扑灭火灾。
建筑起火后除利用内部各种设备灭火和疏散以外,还须依靠专业消防队伍来扑灭火灾和抢救遇难人员。为了使消防车辆能迅速靠拢建筑,就要在建筑物周围布置必要的消防车道。但是由于原来城市建设中遗留的问题,重庆市在满足消防车通行,保证消防车顺利到达火场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一些高层建筑规划不合理,造成建筑间通道狭窄,车辆进出通道不畅;另外违章建筑侵占消防车道等情况也十分严重。对于这些情况,建议政府应尽快立法以保障城市安全,对侵占消防车道的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在设计中,建筑师应按照规范规定设置合理的消防车道,确保消防扑救的顺利进行。
2.建筑的耐火等级
足够的耐火等级可以防止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受火后被破坏,国内外建筑火灾案例说明,只要建筑主体承重构件耐火能力高,即使着火后室内装修、物品、陈设、家具等被烧毁,其建筑主体也不致垮塌。例如50层的美国纽约第一商场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1970年8月发生火灾,火灾燃烧时间达5个多小时,主体结构柱、梁、楼板局部被烧坏;7层的杭州西冷宾馆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1981年8月发生火灾,火灾燃烧9小时左右,仅有少数承重构件烧损。灾后建筑修复过程中,只要对火烧较严重的承重构件进行修复补强,就可继续使用。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所谓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者决定的。建筑构件本身的燃烧性能对建筑火灾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进而可以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强度。根据所用材料遇火后的燃烧特性,一般将其分为不燃、难燃、可燃三大类。火灾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除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之外,还有建筑构件的最大耐火时间。所谓耐火极限指的是该构件在标准火灾试验炉内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的这段时间。
由于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程度、规模大小、层数高低和火灾危险性不同,所需要的安全贮备也会不同。所以,国家划分了若干的耐火等级。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可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我国把建筑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并对建筑各个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分别作了规定。
3.结论
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高层建筑可适当提高下部结构的耐火极限。相关资料统计,一般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率是越到下层越多,结构受到破坏的可能性也越大;以疏散而言,集聚在上层的人数多且疏散距离长,而下层结构在烈火中是否稳定,是关系人员能否安全疏散的关键问题;从结构受力的角度看,由于下层主要构件(特别是墙、柱)承受着建筑上部传来的荷载,其断面必然增大。以上三者均导致下部结构耐火能力应相应增强。具体来说,上层即使被烧毁,对生命财产的危害仍属局部,修复也较容易;下层主要构件如若在火灾中垮塌,则不但会带来极其严重的伤亡损失,整幢建筑也可能需要重新建造了。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增强下部结构的耐火能力不仅十分必要,也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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