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施工是安全事故多发行业。文章从监管、建设、施工和监理四个方面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组织监理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事故;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属于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业。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建筑施工活动的持续和谐发展。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工程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幸,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单位有法不遵。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第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第三,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差。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第四,安全监督存在漏洞。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纵容一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对安全监督造成困难。
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第一,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名-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预防自然灾害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第三,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第四,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第五,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建筑工程施工的性质决定生产过程存在危险性。但是只要认真遵守安全规程,从技术和组织管理方面制定科学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赵志缙.土木工程施工[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刘宗仁.土木工程施工[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