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也快速增加。实施建筑的安全管理不但能保障了施工项目的稳步开展,而且也能使业主的人身和财物免遭到破坏。基于以上论点,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安全施工的特点和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然后从安全上考虑探讨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建筑 安全管理 现状 对策
我国建筑业每年的安全事故造成数千从业人员丧生和百亿元经济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多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所以,提高建筑安全水平的关键是加强建筑安全管理。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
建筑的安全管理指的是安全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应用在建筑领域,它由宏观上的建筑安全及微观上的建筑安全两方面组成。宏观上的建筑安全管理不是直接的管理,但它是微观管理操作的行动纲领。微观上的建筑安全管理指的是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监理组织和中介机构等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操作的策划、施工、控制、调解、监控及管理[1]。微观的管理是具体和直接的,它反映了安全管理的理念、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建筑安全施工的特点
(一)施工现场空间不足增加了危险因素
建筑物的固定位置导致大批人力、原材料和机器设备集中在有限的空间内,由于主体空间的多层次交叉作业,场地太小时,易出现物体坠落等导致伤亡。而且由于建筑物的巨大体积和多种多样的外形,加上施工类型变化及工程进展,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保护措施要不断调整。
(二)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分离使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个施工单位通常承担多个项目的施工工作,单位和项目部经常处于分离状况。这就造成安全管理基本上由项目部实施。可是由于项目的临时性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被压缩,施工单位经常不重视安全措施。
(三)流水施工作业使施工人员常变换工作环境
工程施工的作业地点及工作项目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随着施工类型变化及工程进展,施工人员的工作地点、作业形式、操作技术等不断变化,这些变化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安全隐患[2]。
(四)施工作业没有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使危险因素增多
工程施工是有多方参与,需要各种专业知识;施工单位数量多,操作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能力、资金状况存在很大差异。这增加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造成层次混乱,管理复杂。
三、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法律和监管部门方面的问题
1.法律法规落后,执法的力度不大
建筑活动重视“环境及健康”己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话题。建设项目的体系结构已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为“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及健康”体系[3]。我国在“环境及健康”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
2.没有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
传统的建筑安全管理形式己经不适应目前的建筑施工方式,所以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加上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工作效率低,社会监督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落后,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手段结合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还未成熟。
3.管理部门的改革和职能转变缓慢
国家机构的改革和企业的改制逐步脱离了行政管理的约束,成为市场上自主的行为主体。建设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也成了国家建设安全专门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者。
(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
一些施工单位把建筑项目的勘查、规划、施工和监理外包给资质或能力不够的惬意甚至不合法的承包商。这种一层层的外包造成施工项目的管理松懈、安全培训不足以及安全投入不到位甚至没有。
2.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问题
勘查、设计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勘查和设计,或者随意更改勘查设计文件、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导致勘察设计结果存在问题,无法保障建筑物质量和作业人员安全;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及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仔细审核,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对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监理。
3.施工单位自身的问题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基建投资以及建筑行业准入门槛的调整,建筑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施工人员队伍也逐渐扩大。但是,鉴于施工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处于核心和主体的位置,建筑的安全问题出在施工单位自身的占绝大多数。
四、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准、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最有效方式,制度起作用的关键是选择建筑安全管理标准。如果标准太低,处罚力度对建筑企业不能起到处罚和警示的作用,企业就可能选择缴罚款而不是积极加强建筑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能从源头消除隐患[4];如果标准太高,超过了企业的能力和技术范围,也会削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而不愿加强安全管理。所以,建筑安全管理的控制标准既要与企业的技术能力相适应,又要考虑社会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接受能力。
(二)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
行政部门可能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忽略甚至没有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当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带给他们利益时,为求得罚金收入行政部门有可能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达标视而不见,这就使法规没有了意义。所以,一方面要改革管理制度,把行政部门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情况与业绩挂钩,综合考核;另外,必须要对政策执行部门实施再监督,严格监控执行部门的活动。
(三)强化政府监管能力和公信力
企业和政府在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由于他们的利益取向迥异,他们之间易出现矛盾,安全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二者之间的博弈。一方面,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企业会采取一些安全管理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对利益的追逐是企业的本性,企业会尽可能逃避责任。如果政府具有较强的技术条件,完成检查的成本较低,或政府能够让企业相信政府必然采取行动检查建筑的安全施工情况,企业为免受处罚而遭到巨大损失,就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外部负效应。
(四)提高人员建筑安全意识,重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建筑安全的管理工作和一系列保障安全的措施实施的理想结果是政府和企业双赢,即随着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施工企业的利润和建筑安全的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现代建筑安全管理理论要求理性地认识安全管理工作,认为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增加企业投入、减少利润是不对的。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逐渐实现由“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再进一步提升至“我会安全”的境界[5]。综合治理,重在预防,保障安全措施到位。
五、小结
“安全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大力倡导的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进行阶段管理的重中之重,努力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免发生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对于施工企业,在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内容认真制定施工计划,严格监控建筑物内部和外部的危险点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王勇胜.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若干问题浅析[J].建筑安全,2008(01):10~11.
[2]朱晓雯,郭琦.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8(03):175~177.
[3]鞠传静,张仕廉,宁延.中国建筑安全法律制度现状分析及发展框架构想[J].建筑经济,2010,(03):18~21.
[4]王力争.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林业劳动安全,2006,19(03):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