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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截至2005年,永靖县累计建成中型人饮提水工程4处,小型提水工程6处,机井提水工程4处,雨水集蓄工程7226处,共计解决了全县19个乡镇,87个行政村,63369人,11.4万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困难。除了县城1处人饮工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以外,其余人饮工程只解决了干旱缺水问题,但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是川塬区群众长期直接饮用从黄河、湟水河提取的渠道灌溉水,在非灌溉季节,群众吃水无法保证。据调查,群众用水量9~20L/d不等,远远低于农村生活用水量标准,同时该种水系流经农灌渠系,人畜共饮,二次污染严重,水质差,各种病菌、盐类、致病矿化物和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导致伤寒、痢疾、肝炎等地方病频繁发生,居高不下,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二是山区极少部分群众靠地下水人饮工程外,绝大部分饮用集雨水为主,一部分雨水直接从土场、道路等集取,使饮水浑浊,悬浮物、浮渣、泡沫多,污染严重,含氧量低,导致传染性疾病经常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山区群众长期饮用含盐量大,硬度高,含氟量、细菌总数、氯化物超标的地下水,使部分群众患有不同程度的氟斑牙等病症,群众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事业、学校等单位逐渐增多,用水需求逐步增加,但因受当地自然条件所限,使各乡镇企事业、学校等单位的人口饮水得不到有效保证。以上种种水源及水质严重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损害村民身心健康,群众要求改善饮水条件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彻底解决农村安全供水问题是非常必要的。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发布后,各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及农村饮水巩固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饮水状况,水源设施好了,供水保证率高了,水质达标了,达到了饮用水标准。2005—2014年,永靖县共建设三塬、陈井、盐锅峡、西部王台、东山和刘家峡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集中式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专门成立了4个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对其实行专业化管理。实际完成投资2072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818万元,省级配套1507万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11403万元。实际解决了17个镇、139个行政村、29489户、13.5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

虽然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论在经济效益方面,还是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取得了成绩,但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地形复杂,施工难度较大

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多分布于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再加上人口稀少、自然村分部零散、交通不便等自然条件,人饮管道埋深必须达到2.0m以下,管路爬山过沟,管线较长,增加了施工难度和建设投资。

2.2投资标准低,建设困难大

永靖县大部分工程为高扬程泵站扬水工程,投资高,人均投资标准高达1650元,而上级补助资金人均仅为643元,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地方配套资金负担很重,工程建设困难重重。

2.3维修经费不足,管护不到位

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水务局负责建设,竣工后交付县农村人饮安全管理局负责运行管理,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内容多,施工难度大,工期要求短,甚至在严寒的冬季施工,难免会造成管道破损漏水等现象,再加上农村人饮工程覆盖面较广,水费征收难度大,仅靠征收的水费远远不能满足人饮工程的正常运行管理。

2.4管理不到位,水费征收难度大

县农村人饮安全管理局虽然实行了责任制管理,但依然不完善,日常运行中,水费不能及时、足额收取,维护经费短缺,工程管护跟不上,管道破损无法及时修复供水,部分村内工程管网损坏,只能实施定点供水。群众怨声载道,水费征收困难。

2.5水质监测技术力量薄弱,水质变差

县农村人饮安全管理局虽然成立了水质化验中心,但技术人员较少,监测仪器不齐全,监测制度不健全等,造成饮用水水质变差,导致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剧。

3加强人饮工程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3.1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人饮工程设计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施工难度,人饮工程的设计在遵循县级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实地考察,精心选址,合理布置管线和配套建筑物的位置,精心勘测,优化设计,科学规划,方案对比,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出最优供水方案,减轻施工难度,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一是要严把材料关,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从源头上杜绝工程运行时的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四制”,即认真贯彻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合同管理制、施工监理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严格实行招标制,选择具有相应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依法办事。同时,委托具有水利水电质量监督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并及时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全程监理和监督,负好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

3.2加强政策宣传,调动群众积极性

农村饮水工程关系到项目区群众的切身利益,部分乡镇群众安全饮水意识不强,工程建设初期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较差,不愿出资投劳,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因此,各级政府部门从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入手对群众进行宣传。增强群众饮用安全水的意识,提高人饮工程的入户率,将工程效益发挥最大程度,只有得到群众的支持,人饮工程才能建设和管理好,通过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媒体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为人饮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更好的加大政策宣传,以已建工程为典范,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发动群众,引领群众从建设初期就积极投入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来,促进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同时,乡(镇)村社干部深入群众调查摸底,对人饮工程认识到位、积极性高的村社优先建设,其余村社群众进一步加强宣传,带领群众代表观摩已建工程,增强群众意识,提高入户率,确保人饮工程建设顺利,运行管理到位,发挥最大效益。

3.3提高中央补助比例,加大省级配套力度,落实工程建设标准

永靖县东西山区地形复杂、山大沟深、沟壑纵横、四季分明、冬季寒冷等特殊的社会自然条件,干旱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费用远高于国家测定的人均投资标准。同时,近年来物价高涨,按照国家人均补助资金643元的投资标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建议国家适当提高人均投资标准和补助标准,同时建议加大省级配套力度用于入户工程建设。

3.4加强组织建设,制定管理制度

永靖县已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局,下设四个人饮管理站,县人饮局与下设的基层单位签订《永靖县农村人饮安全工程管护责任书》,明确管理站站长是工程管护责任人。全面负责该供水工程的保护运行维修和供水安全。建立管护责任制,制定水源调度和安全供水预案,管线及配套建筑物分片包干,每片设立管网巡查员,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管理站站长,安排抢修队及时维修,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各管理站在每个行政村成立水费征收组,加强水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核定的供水价格足额计收水费,定期向管理站财务处缴纳水费。管理站要制定水费征收奖罚制度,各行政村严格实行有偿供水,合理收费,保证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实现良性循环,长期发挥效益。

3.5加强水质监测,让老百姓吃上放心水县人饮局加强水质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技术,制定水质监测计划,配备监测器材,定期不定期的监测水质,让群众饮用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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