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实体围挡; 项目监理部实施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按监理规划中有专项的安全文明、相应的管理制度、措施并做好检查监督记录;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的第21条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单位在安全部交底后5日内必须向塘沽建交中心安全监督部上报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名单及管理网络图,同时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并上报安全监督部; 施工单位应以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执行责任目标、方针目标的分解和考核制度,公司对项目考核,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考核,促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从而使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