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方案编制与审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基坑支护方案;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方案;垂直运输方案(物料提升机及井字架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电梯安装(拆除)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四口临边防护放案;钢结构吊装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和绿色环保施工方案;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清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重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如深基坑支护方案(塘沽地区深度超过4米,其他地区深度超过5米的);整体提升脚手架;超高脚手架(高度超过50米);大型整体提升模板工程等,必须经过市建委专家组论证批准,方可施工。一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过企业审批后,还应经过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 申报安全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后,应于批准开工后15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安全监督。 备案。施工现场须备案的内容有: 机械设备备案:包括:龙门架、电梯、塔吊。其程序是:自区建委领取备案申请表;由技术监督局进行设备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和检验合格证;建委备案并领取使用登记证. 施工方案备案:包括:深基坑施工方案;大型模板工程;整体提升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 安全技术措施备案:按照区建委的备案登记表准备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现场防护设施资料、现场管理人员明细、文明施工费用计划、围挡、地下管线资料等。 临时建筑搭设材料的备案:彩板临建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