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 2. 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3. 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4. 按规定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个人专用工具。 5. 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