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评价的单位应及时公布评价结论,提出问题清单。在评价工作完成一周内,将评价报告和整改情况报项目法人单位基建部或相关部门。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被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并报评价组织单位备案。 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的项目要立即停工整改,经评价组织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