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创优质工程,我们将实行项目法施工,把工程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的核心, 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岗位质量责任。 我们将建立在局领导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局机关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控制下的质量管理机构。在质量管理机构中,以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管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职能部室主管为成员的质量领导小组(名单见表)。项目副经理为现场质量管理直接责任者,具体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技术措施的审核及组织竣工资料整理、申报、 签证;安质部为专职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察证且经验丰富的专职质检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监督、验收、评定及质量资料整理、呈报;各中队配备专职质检员, 协同中队长负责本中队施工质量管理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各作业班组配备专(兼)职质检员,协同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施工质量检查和初步验收;测量组和试验室人员配合各作业中队、班组质检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复核、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