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