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既有铁路、公路的安全防护; 2、通航河流施工平台的稳定性、防撞及各种运输船只的安全行驶; 3、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 4、防现浇梁支架垮塌、掉梁、防起重机和架桥机倾覆; 5、水上作业及防洪防汛; 6、隧道防塌方; 7、火工品的存放和使用,严防爆炸发生; 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9、临时用电的安全等管理。 (一)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控制保障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的上岗证和机械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培训学习,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在泥沼、淤泥、软弱路基地带,应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施工单位在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m;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施工单位在对桥涵缺口的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在锥体坡面铺砌,应与路堤边坡的码砌及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六)施工单位在软土路基施工时,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七)在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使用要求;在软土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地基处理;在填筑中,应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九)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十)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十一)护坡挡墙施工在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进出装置。 (十二)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十三)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 (十四)在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十五)在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路基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案,并检查坑洞内情况,对不稳定的岩溶坑洞应加强临时支护,坑洞中有害气体应通风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