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主持施工图会审,并作好记录,督促编制会审纪要; 2、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申请报告; 3、审查、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4、审查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 5、审查承建商提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6、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7、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8、主持协商业主或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本身提出的设计变更; 9、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0、核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 1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13、核查工程结算; 14、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