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省建设分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及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要求。 (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三)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四)有权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直接提出考核建议。 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二)依照本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要求。 (三)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反馈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项目部)直接提出考核建议。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责任 (一)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工程项目足额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二)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标准,购置、制作、统一配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开展试验、检验和日常维修、保管、台账登记等管理工作。结合现场实际,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完善或研发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开展进场施工人员(含分包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教育培训,并通过施工作业票和每日站班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督促、检查作业现场落实。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处理。 (四)考核评价工程项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撤换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处罚相关责任人及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