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适用范围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