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AQ2.3.1.13□
JCJ59-99 表3.0.8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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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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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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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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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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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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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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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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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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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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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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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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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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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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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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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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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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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5~7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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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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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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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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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扣2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扣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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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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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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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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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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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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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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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1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10分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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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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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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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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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3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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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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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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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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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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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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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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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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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的,扣4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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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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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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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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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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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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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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